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黃坤)12月7日,成都銀行發佈公告稱,該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修訂後的章程提到:年度報告期內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爲正的情況下,成都銀行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歸屬於該行股東的淨利潤的30%。

這是繼招行後,第二家將“每年現金分紅比例不低於30%”寫入公司章程的A股上市銀行。今年前三季度,成都銀行實現營業收入152.5億元,同比增長16.1%,淨利潤同比增長31.6%至67.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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