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明會

12月7日,《華夏時報》記者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第三季度末,納入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審議的181家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212%,高於第二季度末8.8個百分點。銀保監會表示,保險業償付能力充足率指標保持在合理區間,行業風險總體可控。

近日,銀保監會召開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第十七次工作會議,分析了保險業償付能力和風險狀況,研究了2022年第三季度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結果。

根據銀保監會披露,第三季度末,納入會議審議的181家保險公司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212%,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39.7%;實際資本爲4.71萬億元,最低資本爲2.22萬億元。財產險公司、人身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的平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238.9%、204%和309.1%;平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205.3%、123.8%和278.5%。

此外,在納入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審議的181家保險公司中,43家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被評爲A類,114家保險公司被評爲B類,15家保險公司被評爲C類。

值得注意的是,和二季度末一樣,三季度末仍有9家保險公司風險綜合評級被評爲D類。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D類公司表示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或者償付能力充足率雖然達標,但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中某一類或幾類風險嚴重的公司。

銀保監會也提到,下一步會加強風險綜合評級通報和約談力度,夯實保險公司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

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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