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内幕交易,赣锋锂业(002460.SZ)被罚,还可能影响到旗下公司赣锋锂电的分拆上市

12月7日晚间,赣锋锂业发布公告,其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该公司涉嫌内幕交易“*ST江特”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110.5万元,并处以331.6万元罚款,共计442.1万元。

此外,对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60万元、20万元罚款。

赣锋锂业表示,本次涉及违规行为可能会对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赣峰锂电)的分拆上市产生影响。最终结论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今年11月23日晚间,赣锋锂业宣布将启动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分拆上市的可行性方案论证工作。

赣锋锂业上述涉事案件的具体事实,需追溯至2020年4月29日。江特电机(002176.SZ,*ST江特)当时披露称,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6月8日,江特电机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呈报化解江特电机退市风险措施的报告,提及多项“预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其中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二级市场信心”等。

此后,江特电机董事卢顺民拟定了《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方案》,发送给时任董事长朱军。该方案详细说明了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方式,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股东。江特电机总裁梁云、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闵银章等高管人员按此方案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在原州区政府推动下,赣锋锂业与江特电机进行接洽。在多方商谈后,双方于2020年8月12日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数量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

但8月20日江特电机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赣锋锂业李良彬、欧阳明、杨满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宜春市及袁州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彬、欧阳明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该公司证券账户。6月23日-7月2日,该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万股,买入金额约2648.4万元;7月8日-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3元,获利110.5万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

今年7月3日,赣锋锂业公告称,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于1月24日决定对该公司立案。

截至12月7日,赣锋锂业报收81.39元,上涨0.87%,市值为1558亿元;江特电机报收19.86元,上涨0.1%,市值为3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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