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接连印发两份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通知》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最大限度减少医院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通知》明确,要优化门急诊和发热门诊就医流程,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出示等多种方式,查看就诊患者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

《方案》要求,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上下联动、有效救治”的原则,科学统筹区域医疗资源,以网格化布局医联体为载体,完善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医联体和医联体外部协作的三级综合医院之间的转诊机制。《方案》指出,要明确分级诊疗流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引导患者基层首诊,并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就诊转诊。提高医联体牵头医院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能力,加快推进ICU病房、缓冲病房、可转换ICU床位建设。同时,还要做好转运车辆配置和调度,加强市、县统筹调度,保障网格内新冠肺炎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运。

优化门急诊就医流程,不得擅自关闭发热门诊

《通知》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最大限度减少医院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

《通知》明确,要优化门急诊和发热门诊就医流程,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出示等多种方式,查看就诊患者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

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

对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并开展相应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加强发热门诊的管理,通过扩充区域、增加诊间、充实医疗力量等,进一步增强发热门诊服务能力。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关闭发热门诊。

优化住院患者收治流程方面,《方案》要求,医疗机构要对入院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入院后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要重点关注65岁以上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且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的患者,加强监测,一旦发现核酸阳性,要及时关注病情变化,加强医疗救治。

医疗机构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对住院患者仍然严格执行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严格防护、严禁外出。急诊留观病房患者按照住院患者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强调,发热门诊是鉴别发热患者是否感染新冠的一个重要场所,因此这几年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第一,按照发热门诊的设置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要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而且要保证全天候开放。

第二,进一步扩充发热门诊区域,增加诊室数量,同时还要配齐医务力量,能够增强发热门诊服务能力。特别是秋冬季,不仅新冠患者有一定的发热比例,同时也是流感高发的季节,所以发热症状的患者就医需求还是比较大的,因此要扩容发热门诊,保障我们的发热患者能够在发热门诊得到非常好的诊疗。

第三,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和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开发热门诊的地址、电话,让老百姓知道就近的医疗机构哪家设有发热门诊,同时通过电话也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发热门诊的开诊情况。

第四,在发热门诊,通过鉴别一旦发现有阳性感染者,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进行下一步救治。

明确分级诊疗流程,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新冠患者就诊

《方案》明确,构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统筹现有医疗资源,以地级市、县为单位,按照分区包片原则,规划覆盖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组建1个医联体(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或依托现有医联体将辖区内所有居民纳入管理。

科学统筹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和医联体之间的空间布局,明确高水平三级医院作为医联体外部协作医院,建立对应转诊关系,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

《方案》指出,要明确分级诊疗流程,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引导患者基层首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健康管理。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定医疗机构对口负责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老年人的健康监测,确保高风险人群健康监测全覆盖。

发现患者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家庭医生应当指导其到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就诊;若患者病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则应当在医联体牵头医院指导下,及时转诊至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

同时,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就诊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指导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重点人群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阳性的,及时按照以下分级原则进行管理和转诊:

1、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或居家自我照护,必要时给予口服药治疗,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高龄行动不便的,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原则居家或在养老机构就地治疗,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不转出集中救治。

2、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诊至医联体对应的亚定点医院治疗。

3、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医联体对应的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危重型病例收治于ICU病房,重型病例收治于亚ICU病房,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收治于普通病房。

4、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至医联体牵头医院治疗,牵头医院不是三级综合医院或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转诊至与医联体建立协作关系的三级医院。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加快推进ICU病房、缓冲病房建设

提高新冠肺炎处置能力方面,《方案》要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均要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发热诊室要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完善消毒、检查检验、应急抢救等相应设备和药品配置,具备预检、分诊、筛查功能。同时,通过远程医疗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各地要对照第九版诊疗方案,按照服务人口的15%-20%配齐配足中药和抗原检测试剂盒。

《方案》指出,要提高医联体牵头医院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能力,加快推进ICU病房、缓冲病房、可转换ICU床位建设,1张ICU床位配备1名医师和2.5-3名护士作为一线医护人员,并按照一线医护人员总数的20%-30%储备后备力量。

同时,还要做好转运车辆配置和调度,各市、县应当以网格化布局医联体为单位,按网格人口和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科学配置转运车辆。加强市、县统筹调度,保障网格内新冠肺炎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运。

做好患者转诊衔接工作方面,《方案》明确,要建立明确的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特别是三级医院要专门开设高风险人群接诊绿色通道,不得延误、推诿、拒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高风险患者。

在12月7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指出,统筹新冠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尽最大可能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其他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强化基层能力建设,提升基层防控能力和健康管理能力,发挥好“守门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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