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週四裁定,谷歌必須從搜索結果中刪除被確認爲虛假或內容不實的信息。

在這起裁定發生之前,谷歌拒絕了一家投資公司的兩名高管的請求。他們希望這家搜索引擎巨頭刪除批評該集團的文章及含有他們本人肖像的照片。

歐盟法院表示:“如果請求撤銷引用的人證明此類信息明顯不準確,搜索引擎的運營商必須撤銷引用內容中的信息。”

8年前,同樣是歐盟法院發佈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被遺忘權”裁決,稱如果個人信息被認爲不準確或不相關,人們可以要求谷歌等公司刪除其個人信息。

谷歌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自2014年以來,我們一直努力在歐洲落實“被遺忘”的權利,並在人們獲取信息的權利和隱私權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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