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9日消息(记者 陈栋 通讯员 王梦茹)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主动适应辖区产业特点,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效促成当事人履行船舶交付义务。

海口海事法院在夜色中协调双方顺利完成交付。(通讯员 王梦茹 摄)

捕鱼收入是渔民维持生计的主要来源,11月的琼海潭门渔港是忙碌的“开渔”季节。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审理的一宗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于2022年11月4日宣判,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在判决履行时,原告曾某申请法庭派人见证船舶交付情况。

收到申请后,考虑到当时正值渔业作业的赶工期,为保障被告钟某在渔业生产周期里的正常生产作业,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商量,将船舶交付时间安排在钟某出海归来卖出渔获之后。

到达渔船交付现场时夜幕已经降临,双方当事人因为船舶现状与交付前的原状不一致,就如何修复方面产生分歧,且互不退让,一度僵持不下。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权衡利弊。经过近一小时的协调,曾某和钟某互相作出让步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委托双方共同好友对涉案渔船进行维修,合理维修的费用由双方一起负担。博鳌法庭当即邀请双方共同指定的委托人到现场确认维修的位置,双方也对船舶现状进行确认并签署现场交付船舶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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