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2月9日,廣東監管局官網顯示,決定對廣發證券及朱保力、何爾璇、林煥榮3位相關負責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顯示,廣發證券作爲藍盾股份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中經匯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經電商)100%股權等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項目(以下簡稱藍盾股份重組項目)的財務顧問,在2017年度持續督導工作中存在多個問題,包括對中經電商收入真實性覈查不充分;對應收賬款等會計科目異常變動覈查不充分;未對函證程序保持必要控制;工作底稿保存不完整。

廣東監管局認爲,廣發證券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朱保力、何爾璇、林煥榮作爲廣發證券藍盾股份重組項目2017年度持續督導的簽字財務顧問主辦人,對相關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公告顯示,根據《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我會決定對廣發證券和朱保力、何爾璇、林煥榮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廣東監管局認爲,廣發證券應引以爲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投行業務質量。同時,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並於收到本決定書30日內向我局報送整改問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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