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券業行家

放棄休假自願加班,卻以違紀爲由被解約,好買基金員工討薪大獲全勝

因坊間熱議的“新華基金千萬討薪”事件,行家翻了翻這一領域最新的勞動爭議訴訟,瞥到了一個熟悉的名字——好買基金。

三份違紀通知

這些年來,從大廠興起的“996”,來自金融圈的“白加黑”,都恨不得讓員工7*24小時待命。爲了碎銀幾兩,多少打工人敢怒不敢言。

相形之下,獨立三方基金銷售機構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簡稱:好買基金),卻有些卓爾不羣:主動要求員工休假,否則以違紀論處,甚至解約。

這是什麼情況?行家查看了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簡稱:南開區法院)近期發佈的判決書。

話說,2020年5月,時年36歲的劉女士與好買基金簽訂勞動合同,擔任理財師。

作爲銷售崗位,任職期間的表現不錯。2021年3月,劉女士拿下了一筆大單:某位客戶認購“經緯成長三期平陽榮諾”500萬元,實際支付250萬元,提成比例爲1.3%。

然而,2021年11月,劉女士意外收到了好買基金的解約通知書。解約原因赫然寫着:“不服從管理:收到三次違紀處罰”。

好買基金對此提供了三份《處罰通知單》,處罰原因均記載:“不服從管理:公司人事及上級領導明確要求你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4日休年休假,但你依然來公司出勤”。

行家看了看日曆,2021年10月26日是週二,11月4日是週四,中間共計八個工作日和兩個雙休日。

那麼問題就來了。員工主動放棄休假,自願出勤加班,沒有收到“勞模”之類的褒獎不說,爲什麼還成了“違紀”的典型?

行家不知道,是應該誇讚好買基金內部管理制度一板一眼呢?還是應該同情當事人,氣場不合,喝涼水都塞了牙呢?

多次對簿公堂

離開好買基金後,處於無業狀態的劉女士,走上了歷時經年的討薪之路。

按照程序,她先是向天津市南開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簡稱:南開區勞仲委)申請勞動仲裁。2022年7月,南開區勞仲委做出兩份裁決,好買基金支付2021年11月工資2,659.09元,違法解約賠償金26,116.02元;提成44,332元,另有部分申請請求被駁回,未見公開記載。

對南開區勞仲委的裁決,好買基金倒是未提出異議,並已履行完畢。

不過,劉女士還是認爲,前述項目的提成未全部到手。爲此,她向南開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76,460元提成。

在法庭上,好買基金辯稱,經與客戶溝通一致,已將客戶劃轉至其他銷售。並提出公司規定繳款後方可發放提成,而客戶還有125萬元未繳款,主張不支付提成。

經審理,南開區法院認爲,好買基金作爲用人單位,“未提交證據證明提成發放相應規章制度,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況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故對於其主張的抗辯理由不予採納。由於客戶已付款125萬元,南開區法院判決按1.3%的提成比例給付16250元提成。尚未付款的125萬元,當時人待支付提成的條件成就後,另案主張權利。

綜合來看,從仲裁到法院,劉女士大獲全勝。當然,好買基金此前似乎也沒有“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前科”,想來已經痛痛快快的打錢了。

應訴相距千里

掩卷尋思,行家還有不少疑惑。

一是應訴地點,似有南轅北轍之嫌。

曾對勞動爭議有過切身體驗的行家,查詢了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條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本案的當事人身在天津,仲裁和訴訟都在天津進行。而其任職的好買基金,註冊地和年報地址均位於上海。兩地之間,至少隔着1091公里的距離。

行家本來覺得,這可能是因爲當事人與好買基金位於天津的“分舵”發生勞動爭議。

然而,無論是好買基金,還是其母公司好買財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好賣財富),均沒有設於天津的分支機構。這中間是否有什麼情況?

提成比例頗高

其二是銷售產品。

本案涉及的這款“經緯成長三期平陽榮諾”,個人提成比例爲1.3%。就行家所知,這一提成比例並不低。然而,這是什麼產品呢?

行家查看了中基協私募產品列表,雖然沒有找到完全吻合的名稱,但卻有一款“疑似”——“平陽榮諾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平陽榮諾”)。

“平陽榮諾”爲上海好臻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好臻投資)旗下在管的63款產品之一。成立於2021年4月,同年6月完成備案,目前正在運作。

而好臻投資與好買基金還是”同門“,兩家都是好買財富旗下的全資子公司。此外,好買財富旗下還有一傢俬募基金——上海新方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新方程私募),近期還收到了監管罰單。

據好買財富披露,其基金產品大部分委託好買基金代爲銷售,代銷產品募集成本一般不超過其募集金額的2%。

以此推測,好買基金銷售產品的激勵也相當“給力”,個人和公司幾乎是七比三。

稍許遺憾的是,提成承諾頗爲“慷慨”,履行卻不太容易,好在本案也算順利解決了。

三方行業地位

作爲獨立三方基金銷售機構,好買基金的江湖地位值得稱讚。

行家曾在《百強最新排名,華泰反超中信》等文中提及,今年一至三季度,好買基金均出現在基金銷售百強榜中。

單看今年三季度數據,好買基金以276億元的權益類規模,在三方機構中排名第九,全行業排名第42位,僅次於東方財富證券。而其非貨幣基金規模爲774億元,甚至超過了招商證券中信建投國泰君安等頭部券商。

一組間接印證的數據,來自新三板掛牌的好買財富中報,其中提及:今年上半年來自好買 APP“儲蓄罐”及“好買基金”的零售公募基金存量約爲152 億元。

業績依然成謎

就在12月6日,好買財富剛剛發佈了《關於收到全資子公司分紅的公告》:好買基金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潤17,857.38萬元向股東分配,好買財富於12月5日收到分紅款6,000萬元。

在此之前,好買財富於2021年8月補發的分紅公告提及,好買基金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分配淨利潤7,827.30萬元向股東分配,2021年5月收到分紅款6,000萬元。

2020年和2021年,未分配淨利潤差額很大,爲什麼全資股東的分紅款卻完全一樣?

另一方面,好買基金的業績,也讓行家一頭霧水。

行家翻看了好買財富2021年報,2022年中報,其中對兩傢俬募子公司的業績有簡要的披露。而體量更大的好買基金,無論是營業收入還是淨利潤,均沒有任何數據。

一邊貢獻了“旱澇保收”的分紅,一邊卻在公告中隻字不提的“神隱”,這難道是某種“財富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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