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南海網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2月9日(記者 張宏波)12月8日,樂東黎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依託“路長制”勤務機制,在海三高速開展巡邏工作時,發現一名駕駛員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自己則在車內睡覺。對該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行爲,樂東交警處以駕駛證記9分並罰款200元的處罰。

男子凌晨在海三高速路上停車睡覺。樂東交警供圖

當天凌晨2時19分左右,執勤路管員巡邏至海三高速海口往樂東方向184KM+700m處時,發現一輛瓊A號牌輕型倉柵式貨車停在應急車道上,車輛後方沒有設置任何的防護措施,雙閃燈也沒有打開,十分危險。

執勤路管員立即靠邊停車,在車輛後方做好防護後上前瞭解情況,走到駕駛位置時,發現駕駛人正趴在方向盤上休息。經詢問,駕駛人劉某表示自己從海口開車上高速,行至該路段時感覺有點疲倦,便在應急車道上停車休息。執勤路管員引導劉某就近安全駛離高速,叮囑其找個安全的位置停車休息好再開車上路。

樂東交警根據相關規定,對劉某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交通違法行爲,處以駕駛證記9分、罰款200元的處罰,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行爲的危害性和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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