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馮琪)規範非學科類培訓的總體思路是什麼?12月29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門印發《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指出,《意見》並不是要禁止非學科類培訓,而是要加快規範非學科類培訓,使其成爲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上述負責人進一步表示,有幾個重要的工作原則:一是堅持服務育人,強化非學科類培訓的公益屬性,提高培訓質量,推動其爲學生髮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發揮積極作用;二是堅持問題導向,着力破解非學科類培訓在標準、價格、安全、質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回應羣衆關切;三是堅持內外聯動,統籌校內與校外,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健全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監管機制,形成培訓機構和服務項目名單及引進費用標準;四是堅持部門協同,健全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部門齊抓共管、高效聯動、密切配合的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意見》強調,各地要明確非學科類培訓主管部門、設置標準和准入流程。各省(區、市)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培訓機構,明確相應主管部門。由省級主管部門牽頭制定相應類別線上和線下培訓機構的基本設置標準,明確底線要求,培訓場所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住建、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具備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相應類別的職業(專業)能力資質。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在崗教師,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非學科類機構須依法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後,再依法進行法人登記。要對現有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對標整改。

《意見》強調,要加強非學科類培訓日常監管。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安全職責,遵守建築、消防等安全相關規章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各地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爲。推進“互聯網+監管”,將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部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統一管理。推進行業自律,引導機構規範運行。

《意見》明確,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規範治理的配套改革。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促進學生學習更好迴歸校園。加強音樂、體育、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配備補充,開齊開足上好音體美課程;統籌利用科普、文化、體育等各方面社會資源,積極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等參與支持學校課後服務工作,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改進體育、藝術中考測試內容、方式和計分辦法,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切實加強過程性考覈,弱化選拔功能,注重對學生運動習慣和藝術素養的培養,不得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結果與大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各地根據需求可以適當引進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要堅持公益性原則,引進的培訓項目費用標準要明顯低於培訓機構在校外提供同質培訓服務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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