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30日从民政部获悉,该部日前下发通知,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工作。其中提出,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要求各地要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实施“先行救助”。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民政部在通知中表示,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叠加一些地方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压力增大。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各地要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对新审核确认的低保对象,要协调财政部门急事急办,尽快发放低保金,满足困难群众过节需要。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务工就业。

民政部还要求,全面落实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要求,阶段性降低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扩大价格补贴发放范围,密切关注、综合研判节日期间物价波动情况,按规定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降低机制启动条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

加强对感染重症、危重症困难群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方面,民政部提出,各地要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实施“先行救助”。

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及流动人口救助力度,适当提高疫情严重地区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下拨额度和审批额度。

加强对感染重症、危重症困难群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强化临时救助等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此外,对于取暖救助工作,民政部提出,北方地区要加强取暖救助,加大对困难群众取暖补助力度,鼓励将取暖救助范围由低保、特困人员等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拓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困难群众减免电费、暖气费等取暖费用,采取发放取暖炉具、取暖煤和御寒取暖物资等多种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困难。南方地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开展取暖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特困人员日常照料和健康服务。民政部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相关规定,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对因疫因灾导致照料服务人无法提供照料服务的,及时指定其他责任主体接续做好照料服务工作。

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健康和生活状况,为其发放口罩、消毒液、健康包等防疫物资,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苗接种、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协助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对居家自我照护感染者,要协助提供健康指导、就医购药等必要服务;对重症感染者,要依托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和市县两级转诊机制,协助做好转运、救治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新京报记者 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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