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网站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钦银罚决字〔2022〕1号-2号)显示,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蔡永昇(时任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对该行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对该行罚款24.5万元,对蔡永昇罚款1.7万元。 

相关资料显示,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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