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樊旭

財政部、稅務總局週一發佈《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稱,今年年內,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公告還明確,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和此前的政策對比,增值稅減免對象範圍有所縮小。其中,免徵標準從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降爲10萬元;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從免徵增值稅調整爲減按1%徵收率徵收。

中國農業大學會計系副教授葛長銀對界面新聞表示,此次增值稅政策的修改意味着隨着疫情消退,相關優惠也在退出,稅收政策正在迴歸常態。另一方面,政策的迴歸也一定程度上顯示出近年來財政收支壓力加大的問題。

財政部數據顯示,2022年1-11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下降3%。其中,國內增值稅43530億元,同比下降26.2%。同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同比增長6.2%。

2020年以來,爲應對新冠疫情對經濟尤其是小微企業的衝擊,稅務部門多次出臺措施紓困小微企業,其中一項重要措施就是增值稅減免。此次將免徵標準調整到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則是回到了與2018年一致的水平。

此外,本次稅務部門還對服務業加計抵減政策做出了調整,優惠幅度也有所減少。其中,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此前爲加計10%;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此前爲加計15%

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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