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月10日在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以四个“坚定不移”全面推进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干扰注册制改革的证券犯罪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金融市场各类“逃废债”行为,有序推动金融案件相对集中地区的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等。

“10年来,全国法院审结各类金融民商事案件1518.3万件,占全国法院一审民商事结案总数的12.9%,在法官人数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金融民商事案件结案数增长了3.5倍,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成效充分显现。”周强介绍。

围绕“全面推进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他强调,要做到四个“坚定不移”。

周强说,要坚定不移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在严格把握金融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同时,依法否定金融机构巧立名目违规“以贷收费”等变相提高融资利率的合同条款效力,继续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切实服务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依法保障资本市场发挥融资成本低的制度优势,严厉打击干扰注册制改革的证券犯罪和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市场参与各方依法履职、归位尽责,有效保护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直接融资良好生态。保护和规范民间借贷。对企业以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的非经常性、非经营性借贷,依法保护其合同效力。

坚定不移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好《金融稳定法(草案)》审议通过后的实施准备工作,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做好衔接工作。坚持从严惩处方针,保持惩治金融犯罪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进一步加大清理长期未结刑事案件力度,彰显刑罚功能,形成有力震慑。稳妥办理涉金融机构和发行人企业破产案件,协调好诉讼、调解、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多种司法救济手段的关系。严防利用破产程序“逃废债”,对通过违法违规手段掏空企业、致使企业破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仅要依法清零其股东权益,还要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坚定不移保障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服务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将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纳入监管的要求,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无证驾驶”“准驾不符”“有照违章”等金融违规行为,依法不予保护。严厉打击金融市场各类“逃废债”行为,依法否定恶意减损资产、扩张债务行为的法律效力,压实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支配地位“逃废债”的连带赔偿责任,加大财产追回力度,规范金融债务人破产程序,切实提振金融市场信用信心。依法审理金融机构股权纠纷,依法否定金融机构主要股东股权代持等违法行为,提高金融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督促引导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合法合规,推动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治理。

此外,坚定不移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推进国际一流的金融司法中心建设。

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致辞中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金融司法协同联动,继续大力支持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支持金融领域立法工作,深化协同合作,加快完善金融法治体系,共同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

银保监会副主席丛林表示,银保监会将坚持法治引领,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加强与法院系统的协同合作,配合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规则、创新审判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表示,证监会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协同司法机关加大对资本市场的司法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及多元纠纷化解相关工作,共同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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