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3年1月6日,飞宇科技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飞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飞宇科技为一家专业从事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玉飞直接持有公司70.985%的股份,并通过宇众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3.51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84.50%的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飞宇科技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飞宇科技原拟募集资金43,799.30万元,用于年产6,000吨侧链及6,000吨酰氯扩产项目、年产2,000吨三苯基氯甲烷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飞宇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保荐”),保荐代表人为章睿鹏、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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