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1月11日,浙江省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出,要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同时对新就业大学生以及二孩、三孩家庭等将提升可贷额度,但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

通知明确,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上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嵊州市、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与此同时,通知指出,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绍兴市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完善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通知还提出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此外,通知明确,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有序推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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