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行近期频遭通报。

1月12日,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两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鞍山银行原董事长方允明位列其中。

根据通报,2003至2017年,方允明利用担任鞍山市商业银行行长、鞍山银行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企业在贷款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钱款739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50万港币和房产、车库各一套。方允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2年5月,方允明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方允明出生于195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在加入鞍山银行之前,方允明曾任工商银行台安县支行行长、工商银行鞍山分行副行长等职务。

除了方允明之外,鞍山银行还有其他高管因违法违规遭到通报。

1月7日,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鞍山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晓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据通报,2013至2019年,李晓明收受10名管理对象礼金、礼品共计14万元。李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李晓明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2年1月,辽宁省纪委监委官网通报,2007年4月至2019年10月,冯庆利在任鞍山银行长甸支行、千山支行、道西支行行长期间,违规为多家企业贷款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94余万元,且冯庆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冯庆利已于2020年10月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料显示,鞍山银行前身为鞍山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鞍山市商业银行。2018年鞍山城市合作银行以吸收合并的方式收购鞍山市辖内海城、台安、岫岩三县(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后于2010年12月更名为鞍山银行。

该行至今未披露2020年及2021年年报,最新的经营数据停留在2020年9月。截至2020年9月末,鞍山银行的资产总额为1236.18亿元;同年1-9月,该行实现营业收入5.29亿,同比下降32.15%;实现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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