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做好能源保供確保溫暖過冬新聞發佈會上,有媒體提問:去年以來,全球能源價格持續高位震盪,特別是歐洲電價、氣價大幅飆升。我國能源大量依靠進口,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確保能源價格的基本穩定?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過去一年國際能源供需形勢複雜嚴峻,價格大幅上漲。這裏有一組數據,去年1-11月,美國、歐元區CPI中能源價格同比分別上漲了27%和38%,其中天然氣價格同比漲幅達到26.6%和56.5%,電力價格同比漲幅分別達到12.9%和36.3%。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在同樣面對國際市場衝擊,同樣面對極端天氣考驗的情況下,依靠制度優勢和保供穩價組合拳,實現了能源價格總體穩定在合理區間。去年1-11月,我國CPI中居民水電燃料價格僅上漲了約3%,汽柴油價格漲幅也明顯低於歐美,尤其是居民電價、氣價總體保持穩定。

連維良表示,我國是能源生產大國、消費大國,也是進口大國,在嚴峻外部環境下,實現能源保供穩價,特別是穩價,十分不易。過去一年的成效也實屬不易。能夠做到這一點,關鍵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把能源保供穩價作爲系統工程,多措並舉地推動落實,具體體現爲“四個着力”:

一是着力增加有效供應。增加供應是穩定價格的前提,大力推動釋放先進產能,提高能源生產能力。支持企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滿負荷生產,增加有效供應。加強運輸協調,做好產運需銜接。

二是着力完善價格機制。科學定價機制是穩定價格的核心。創新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明確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深化煤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合理調整煤電上網電價區間範圍。堅持保障民生,居民用電嚴格執行政府定價,管道氣覆蓋範圍內的居民用氣執行門站價格政策。

三是着力用好中長期合同。簽訂中長期合同是對沖價格波動影響的重要措施。鼓勵國內企業早籤多籤進口長協,提前鎖定進口資源。全面提升國內長協的簽約履約率,可以說能源中長期合同已經成爲保供穩價的“壓艙石”。

四是着力發揮能源企業保供關鍵作用。各類能源企業克服困難,努力增產增供。政府盡力幫助能源企業紓解困難,通過中長期合同控制成本,通過落實價格政策合理疏導成本,加大財政、稅收、金融支持力度,有效緩解一些企業的階段性經營困難,爲能源保供穩價創造了良好條件。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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