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蘇向杲

參與不良貸款轉讓試點的機構持續擴容。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登中心”)日前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1月13日,已有606家機構開立了不良貸款轉讓業務賬戶。其中,商業銀行機構434家(含分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其他5類機構合計爲172家(含分公司)。

2023年以來,已有4家城商行、1家消費金融公司、1家金融租賃公司已開立了上述賬戶,這是自去年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第二批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後,上述三類機構首次參與試點。

兩批試點業務均爲單戶對公和個人批量不良資產轉讓(行業稱“個貸批轉”)。受訪人士認爲,隨着第二批試點的擴圍,未來中小銀行的不良資產有望得到進一步化解。我國對公不良資產轉讓市場經過20餘年的發展,目前已形成一套較爲成熟的機制,單戶對公試點可“按圖索驥”。而個貸批轉仍屬於新興業務,交易雙方面臨資產包定價難,轉讓流程合規及操作風險大等痛點。

預估試點規模或超500億元

2021年1月份,銀保監會批覆同意銀登中心試點開展單戶對公和個人批量不良資產轉讓,6家國有行、12家股份行“首喫螃蟹”。經過兩年試點,2022年年末,《通知》將開發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以及註冊地位於北京等11省市的城商行、農村中小銀行機構也納入試點範圍。

從參與試點的市場主體情況看,據銀登中心披露的數據,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個貸批轉交易規模約160億元(債權規模,下同),單戶對公約250億元。中小銀行互聯網金融(深圳)聯盟高級顧問施鳴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掛牌交易情況來看,首批試點以來截至目前,兩類不良貸款試點規模預計超500億元。

施鳴分析稱,不同金融機構對試點業務偏好差異較大。其中,股份行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參與個貸批轉規模較高,截至去年三季度末,90%以上的資產供應均來自於某股份制銀行,受讓機構全部是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而國有大型機構(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無論是作爲出讓方還是受讓方,對個貸批轉均不積極。但單戶對公交易以國有銀行爲主,股份行佔比較低。偏好存在差異的原因是,不同銀行的資產結構、風險偏好、清收能力等有差異。

“從市場反應來看,首批試點取得了積極效果。”施鳴表示,第二批試點落地後,中小銀行參與的積極性或會更高。根據中小銀行互聯網金融聯盟的調研數據,大部分中小銀行非常希望被納入試點範圍,它們的資產規模較小,不良貸款處置能力普遍弱於股份行和國有大行,而不良貸款轉讓和稅前抵扣既能減少銀行損失,又能實現不良壓降。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個貸批轉試點期間,試點項目成交平穩,機構反應較爲積極。

“不過,由於大部分中小銀行展業受到區域限制,業務發展具有較大的差異性和區域特色,不良資產的處置難度會受到當地司法環境、信用環境、經濟環境的影響,這對於展業環境較好地區的銀行是優勢,而對於某些地區的銀行來說是劣勢。可以預見,展業環境好的中小銀行的不良資產會受到市場追捧,反之則會受到冷落。”施鳴補充道。

個貸批轉尚有難點待解

自1999年四大AMC成立以來,對公不良貸款的轉讓已形成相對成熟的機制,2021年的試點只是將此前對公批量轉讓必須是三戶以上放開至單戶。而個貸批轉則是2021年首次開展,由於試點時間較短,市場機制還不成熟,交易雙方參與試點仍有諸多痛點待解。

首先,資產包定價難。施鳴表示,從交易雙方來看,核心難點在於資產包的價格評估,個人不良貸款的轉讓價格取決於轉讓後的現金回收金額和時間。回收金額和時間一方面受宏觀經濟的影響,另一方面還受到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影響。從銀行端來看,回收進程受貸款發放時的客羣選擇、銷售渠道、審批時的風控能力、反欺詐能力、放款時的合同管轄地約定、電子化程度、逾期後銀行的清收能力等諸多因素影響。受讓機構往往在轉讓公告及盡調過程中能夠從官方渠道瞭解到的僅僅是本金、利息、逾期天數、債務人年齡、訴訟進程等顯性因素,而對回收進程真正產生重大影響的則往往是隱性因素。所以,個貸批轉屬於“信息不對稱型”交易,轉讓價格與資產包真實價值之間的偏離度自然也變得撲朔迷離。對受讓方來說,個人不良貸款處置不僅受到其催收、清收能力的影響,還涉及管理系統、信息安全、投訴處理、客戶服務、徵信管理、賬務處理、服務商管理等衆多繁雜環節,這對於原先專注於對公不良貸款處置的資產管理公司來說,顯然是一個全新的領域和挑戰。

其次,銀行等機構還面臨合規及操作風險。曾剛表示,一是批量轉讓面臨如何滿足消費者權益保護要求、避免債務人投訴的難題。出於管理和清收需求,資產受讓方必須要從轉讓方獲得債務人個人信息,但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這一過程應取得債務人單獨同意,而不良客戶中失聯比例較高,且具備聯繫條件的客戶出於自我保護目的,受讓方難以獲得授權,這也影響大量前期放貸過程中未設置相關授權條款的資產。二是目前個貸批轉業務存在多個操作環節,客觀上會加劇銀行操作風險。三是轉讓後受讓方處置資產仍面臨多種技術性難題,影響了交易雙方積極性。

興業銀行認爲,結合處置落地經驗,銀行端會面臨着資產價值與市場預期存在較大偏離度,以及個人信息監管趨嚴下合規轉讓處置等重點、難點問題。

正是存在上述難點,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據銀登中心數據,批量零售業務本金回收率從2021年年初的32.9%大幅下降到8.2%,平均折扣率從18.1%大幅下降到2.6%。這也說明個貸資產包價格在走低,折射出市場對該類業務的風險認識更爲全面,交易雙方更趨理性。

多方合力促進市場發展

業內人士認爲,個貸批轉市場的繁榮發展離不開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監管部門等各方的共同發力。

施鳴認爲,對於商業銀行,爲了提高個人不良貸款的轉讓價格和便利度,在開展個人信用類貸款時要做好兩點:一是儘可能提高貸款流程、檔案資料的電子化程度;二是儘可能靈活約定合同授權條款。對於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前要做好個人不良貸款管理體系的搭建。

施鳴建議,央行儘快完善個人不良貸款轉讓後的徵信報告內容更新機制;銀登中心除了提供資產轉讓掛牌功能以外,也要爲交易雙方和債務人提供更多便利,如公示、通知債務人轉讓事實,讓債務人可在銀登中心網站上憑身份證登錄查詢本人債務是否被轉讓以及受讓機構名稱和聯繫方式,視同出讓方已履行告知義務,爲交易雙方和債務人提供便利;監管部門應組織建立共債管理體系,幫助意願良好的債務人脫離多頭債務的泥沼。

曾剛則表示,中小銀行要改變不良資產的經營理念。實際上,不良資產越拖越不值錢,從長遠看,儘早暴露風險利於增厚利潤。監管部門要適當引導銀行機構,給予積極試點的機構一定的激勵。

興業銀行也表示,試點銀行亟需“苦練內功”,加快探索腳步。一方面,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強化合規風險控制;另一方面,加大金融科技應用探索力度,嘗試與高校或科技頭部公司合作,實現生產力成果輸出,爲後續個貸批轉市場大規模處置不良資產提前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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