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了3条行政处罚信息,剑指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3.违反条码支付管理规定;4.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5.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

陈益君,时任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胡怡文,时任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人对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18万元;对陈益君、胡怡文处1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公司股东(发起人)为上海捷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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