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消息,海南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平安人壽海南多家分公司及營銷服務部被監管處罰。

具體來看,此次被罰機構包括: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儋州中心支公司、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東方營銷服務部以及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文昌營銷服務部。

上述四家機構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如下:

1.欺騙投保人

2.使用保險產品的分紅率、結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標,與銀行存款利率進行簡單對比

3.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行爲

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二條、《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對平安人壽海南分公司予以警告並處罰款21.5萬元;對平安人壽儋州中心支公司罰款14萬元;對平安人壽東方營銷服務部罰款12萬元;對平安人壽文昌營銷服務部罰款14萬元。四家機構累計被罰61.5萬元。

另有9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不同程度的處罰,9人總計被罰款1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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