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公開發布四份意見稿,《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深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徵求意見稿顯示,深圳擬推“共有產權住房”制度。

並且,在該辦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設安居型商品房,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將繼續按照228號令及其相關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已經買完安居房的人不受影響。

“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採用市場化方式建設籌集,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等,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供應,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住房。

簡單來說,本質上就是爲了完善保障房體系,讓中低收入羣體降低購房成本的一種模式。

售價方面,意見稿中指出,深圳的銷售價格將按照土地出讓時市場參考價格的50%左右確定,購房人產權份額按照項目銷售均價佔市場參考價格的比例確定,原則上不低於50%,並實行產權封閉流轉。單套住房銷售價格根據項目銷售均價,再結合樓層、朝向等因素確定。

供應對象,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居民,未來政府將根據住房供需情況,逐步將常住居民也納入供應範圍。

關於面積標準:3人以下家庭或者單身居民配售建築面積在65㎡左右;4人以上家庭配售建築面積爲85㎡左右,家庭人口數將按照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總人數予以確定。

深圳的保障性住房體系起始於2007年,以廉價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爲主。

目前,深圳的公共住房體系包括: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這三大類。

其中,“共有產權住房”包括可售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也就是說,如果“徵求意見稿”通過,未來二者或將實行封閉流轉制度。

2022年11月,深圳的首批可售型人才房在面世,與新政的“共有產權住房”不同的是:共有產權房需要輪候,人才房則需要搖號;在申請門檻上,人才房對申請人的學歷要求更高;價格方面,人才房定價是周邊商品房的6-7折,共有產權房是5折,相比而言共有產權住房會更便宜一點。

2010年,深圳推就出了“安居型商品房”的概念,並在2012年建立了安居房保障系統。在此次政策發佈前,深圳政府原計劃在2023-2025年期間再供應4萬套安居房。那麼在新政出臺後,除已拍賣的“安居房”地塊外,其他供應將會停止。

其實在深圳之前,共有產權房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已有試點,只是因爲不同城市的流通條件不同,受歡迎的程度也不同。畢竟,商品的價值在於流通,不能轉爲商品房,也就意味着沒有了套利空間。

此次四個徵求意見時間將持續一個月,截止日期是2023年2月17日,在此期間相關主管部門將吸收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進修改完善四個規章。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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