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披露自律處分信息。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招商銀行”)作爲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及簿記管理人,在承銷發行工作開展中,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爲:

一是多期債務融資工具未按照發行文件約定開展餘額包銷,個別債務融資工具擠佔了其他投資人的正常投標,違背了公平公正原則,並影響了發行利率。二是低價包銷多期債務融資工具,影響了市場正常秩序。三是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協議的簽訂不規範。四是多期債務融資工具的簿記建檔利率區間未在充分詢價基礎上形成,發行工作程序執行不到位、工作開展不規範。

自律處分會議充分考量了招商銀行鍼對上述違規事項的積極整改情況。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初審、複審,對招商銀行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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