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聯社

時隔6個月,網信證券時任相關業務負責人又迎來行政罰單。1月20日,遼寧證監局向網信證券多位時任業務負責人下發罰單,10人被採取認定爲不適當人選監管措施。

其中包括網信證券時任公司董事長劉平、總經理王媖,時任公司分管債券交易業務副總經理賈向安,時任固收部業務負責人徐軍、時任固收部業務二部負責人段崴、時任固收部業務三部負責人盧玉紅;時任公司具體分管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張家軍,時任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人艾中華;時任資管部負責人李亞平,時任公司合規總監張松啓。

上述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的週期,多爲5年、10年或15年不等,限制從事的職務包括證券公司董監高、分支機構負責人或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等。

董事長、總經理、業務副總等均遭罰

從10張罰單內容來看,違規問題牽涉債券交易業務、財務覈算、資產管理等多個業務,上至公司董事長,下至部門負責人均受到處罰。

網信證券涉及的問題包括,一是公司債券交易業務、財務覈算、資產管理等業務未建立有效的合規組織架構,未配備充足、適當的合規管理人員,發現違法違規未及時報告,造成重大風險;二是公司因淨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被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改正,且已危害公司穩定運行。

遼寧證監局指出,時任公司董事長劉平、時任公司總經理王媖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15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債券交易違規方面,遼寧證監局認爲,公司債券交易業務存在重大合規風險,部門管理混亂,未建立有效監督制衡機制,對債券交易人員管理存在重大漏洞,未覈實真實交易對手身份,簽訂“抽屜協議”規避監管要求,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危及公司安全穩定。

時任公司分管債券交易業務的副總經理賈向安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10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遼寧證監局認爲,公司債券交易業務存在重大合規風控風險,債券交易合規制度不健全,通過“抽屜協議”開展債券交易,爲他人蔘與債券交易提供便利,規避內控與監管。

時任固定收益部業務負責人徐軍、時任固收部業務二部負責人段崴、時任固收部業務三部負責人盧玉紅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15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債券交易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網信證券開展的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未按有關規定進行覈算,在買斷式回購交易賣出債券時終止確認了其所賣出回購的金融資產,且未就其承擔的回購義務確認相應的金融負債,也未在年末計提利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遼寧證監局決定,時任公司具體分管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張家軍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10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時任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人艾中華爲不適當人選,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15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網信證券對投資標的真實性覈查不足,盡職調查缺失,以及信息披露不及時。

時任資產管理部負責人李亞平被遼寧證監局認定你爲不適當人選,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相關業務出現違規,與合規部門失職有不小的關係。

處罰決定顯示,在擔任網信證券合規總監期間,張松啓對公司債券交易業務、財務覈算、資產管理等業務的合規性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到位,對公司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爲未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告,也未督促公司及時向遼寧證監局報告。

張松啓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自決定書作出之日起10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此前已有一罰

2022年6月,證監會已公佈對網信證券、劉平等6名責任主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證監會披露內容顯示,2012年至2017年,網信證券對其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未按規定進行覈算,網信證券在買斷式回購交易賣出債券時終止確認了其所賣出回購的金融資產,且未就其承擔的回購義務確認相應的金融負債,也未在年末計提利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上述行爲導致,網信證券向證監會報送的2012年至2017年年度報告財務報表中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財務費用、投資收益、利潤總額等科目金額虛假,2012年虛減利潤總額15.25萬元,2013年虛增利潤總額3.47億元,2014年虛減利潤總額2.56億元,2015年虛減利潤總額3.59億元,2016年虛增利潤總額22.60億元,2017年虛增利潤總額31.25億元。

證監會指出,網信證券時任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王媖,負責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時任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張家軍,負責公司財務工作;時任董事長劉平,全面負責公司工作。上述3人是網信證券上述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另外,時任合規總監張松啓,時任副總經理賈向安具體分管公司債券交易業務,2人是網信證券上述違法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證監會決定,對網信證券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的罰款;對劉平、王媖、張家軍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三萬元罰款;對賈向安、張松啓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二萬元罰款。

踏上正常經營恢復之路

上述處罰多爲網信證券此前違規處罰的“收尾”,公司在經歷重整以及被上市公司指南針入主之後,逐步恢復正常經營。

1月12日,指南針披露2022年度母公司口徑未經審計財務報表,2022年,網信證券營業入爲0.63億元,同比增長36.41%,淨利潤爲29億元,同比扭虧。

主要業務方面,2022年,公司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爲3591.37萬元,同比下滑6.67%;利息淨收入爲800.34萬元,同比增97.52%;投資收益爲1266.49萬元,是去年同期2055.42倍,去年同期僅爲1.2萬元。

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指南針在回應投資者質疑時表示,公司披露的網信證券報表是未經審計的,2022年網信證券淨利潤近29億的數據無誤。

指南針進一步解釋稱,2022年網信證券的淨利潤金額較大,主要是由於網信證券經歷了破產重整這一特殊的過程,根據最終的重整方案,網信證券2022年7月份計入“破產重整收益”近29億元。需要特別指出,破產重整相關事項發生在網信證券納入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合併範圍之前,根據會計準則,上述“破產重整收益”不會計入上市公司2022年合併利潤表。

網信證券的更名,更是引起市場無數猜想。

1月12日,指南針公告稱,全資子公司網信證券因經營發展需要,對公司名稱進行了變更,並取得了瀋陽市瀋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網信證券將按照相關規定就前述變更事項向遼寧證監局備案,網信證券變更後的名稱爲“麥高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麥高證券”也頗有“洗心革面”的內涵,如有投資者猜想同音“邁高”—邁向高峯。新名稱更有追求券業一哥中信證券的同等行業地位的寓意,有市場猜測稱“麥高證券”或指中信證券的江湖稱號“麥子店高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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