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春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到,各地文旅部門要加強安全宣傳和遊客提示,避免遊客前往沒有正式開發開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區域旅遊。

《通知》稱,近期多地發生涉遊客安全事件,給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發出警示。2023年春節假期是實施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後的第一個長假,公衆探親出遊需求集中釋放。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統籌安排和工作部署,確保春節假期文化和旅遊市場安全平穩有序,堅決防範涉旅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各類安全風險隱患檢查排查。要加強對春節假期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力度,針對發現的問題,指導督促有關單位立行立改。要加強對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堅決停止運營和使用。要加強對公共文化單位、文化和旅遊經營單位的指導,做好流量管理,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標識和安全防護設施。要加強部門間協同,會同相關部門對公共文化單位、文化和旅遊經營單位的消防疏散通道等開展隱患排查。要指導督促旅行社和在線旅遊企業嚴格落實有關規定,規範旅遊包車行爲,選擇符合資質的供應商、合作商。

1月24日,國務院安委辦也發佈安全提示,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景區景點安全監管,排查各類風險隱患,及時發佈安全提示,設立警示標牌,安排專人巡查,保障羣衆安全過節。提醒遊客請勿到未正式開發開放的區域遊玩,在山區、河谷等遊玩時注意防範水流衝擊、泥石流、滑坡等風險,遵守安全規定,加強自身安全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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