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聯社

監管對於券商經紀業務的關注度與處罰力度正不斷加強。易董平臺顯示,2022年度,經紀業務方面的罰單共77張,其中下半年,4個月多月間,針對經紀業務方面的罰單就已達到40張。

除了數量上、頻率上的走高之外,記者梳理發現,回顧2022年度,“雙罰”的處罰力度正不斷加強,且對於部分嚴重違規的個人,還增加了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的相關措施。“加大對管理人的處罰力度,不僅重申管理人的管理職責,也自上而下的進一步對券業不規範行爲說‘不’。”一位券業合規人士對此表示。

綜合來看,違規炒股、代客理財及適當性管理等問題依然是違規“高發地”。同時,“雙罰”機制下,分支機構內部控制管理是否健全、有效,也成爲監管關注重點。此外,隨着產品類型、業務規則、展業場景和營銷工具的不斷豐富,營銷中的合規問題也應受到重視,本年度,因此類問題而被處罰的案例正顯著增多。

從業人員頻踩違規炒股、代客理財紅線

相較於其他業務線而言,經紀業務的處罰類型更爲聚焦。從今年以來的違規案例來看,涉及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私下接受投資者委託買賣證券,違規操作客戶賬戶或借他人名義從事證券交易等系列問題,在經紀業務中最爲頻繁。

易董平臺顯示,2022年度,因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證券、私下接受投資者委託買賣證券、違規操作客戶賬戶等問題而遭受處罰的案例,共有多達34起,佔到年內經紀業務罰單的46.58%。

相對而言,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代客理財是券商經紀業務中最常見的違規風險點。屢禁屢犯下,也對券商相關部門、分支機構對員工執業行爲監控以及內外部合規機制的建立健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8月8日,青島證監局對國金證券員工陳娟娟進行行政處罰,事由爲控制使用以其母親周某羣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青島證監局決定對陳娟娟採取行政處罰,並罰沒合計40.94萬元,這也是相關處罰中遭罰沒金額數量最大的一起案例。

11月22日,深圳證監局公佈兩則罰單,均指向同一券商營業部兩名前投顧人員違規炒股。

兩涉案投顧黎子毅與雷桂清此前均任職於國海證券深南大道營業部,黎子毅使用手機控制其父親、母親與配偶的三個證券賬戶,合計成交金額1832.46萬元,盈利10.08萬元。雷桂清手機控制使用其同學“唐某”證券賬戶,總成交金額231.97萬元,盈利6967.32元。

對此,深圳證監局採取沒一罰一的監管處罰,沒收黎子毅違法所得10.08萬元,並處以10萬元罰款,沒收雷桂清違法所得6967.32元,並處以7000元罰款。

記者梳理發現,年內至少已有15起案例是因類似原因而遭到相關地方監管局行政處罰,除前述的國金證券、國海證券之外,還包括中信證券、國信證券、華龍證券、華林證券、國盛證券、中銀證券等。

分支機構內控管理引監管高度關注

券商分支機構內部控制的健全、合理、制衡、獨立及其有效性,是監管關注的又一焦點。也是一線員工違規事件中,監管認定證券公司營業部或分公司相應管理責任的重要依據。

易董平臺統計,2022年度,因內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不規範的案例已至少達到12起,佔年內罰單數量的16.44%。

10月25日,大連證監局對廣發證券大連人民路證券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因存在個別員工擅自推介非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的行爲,廣發證券大連人民路證券營業部及涉事員工劉文彥均被罰,是分支機構內控管理中的“雙罰”案例。

9月15日,中信建投清遠清新大道證券營業部及涉事營業部員工劉潔枝被廣東證監局予以“雙罰”。一是因營業部員工從業期間存在利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股票、替客戶辦理證券認購交易等行爲;二是營業部員工曾向營業部報備的手機號碼出現多客戶同源委託情形。

廣東證監局指出,中信建投清遠清新大道證券營業部未能及時發現並覈查相關情況,且未能實時監測和預警,對明顯異常的情況未保持審慎,對暴露的合規風險未採取足夠措施。

記者也留意到,在當前監管趨嚴之下,“雙罰”或“一事多罰”漸成趨勢。年內不少券商均因個別員工的違規執業行爲,而收到來自監管的處罰,且處罰理由以內控管理不足爲多。在部分處罰案例中,相關分支機構負責人也將受到連帶處罰。

9月9日,財通證券湖州分公司、財通證券湖州織裏吳興大道營業部,以及分公司、營業部相關負責人和合規管理人員等4名人員,收到來自浙江證監局的4張系列罰單。處罰緣由直指該營業部實際履職人員未進行任職備案等內控重大缺陷。

最終,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上述分公司、營業部負責人以及該分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適當性管理成又一新處罰重點

長期以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一直是監管機構的檢查重點。隨着越來越多的新業務和相關法規不斷上線、更新,監管機構對投資者的適當性管理要求不斷提高和完善。

從年內的處罰案例來看,由於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規範而遭到處罰的分支機構不在少數,易董平臺統計,2022年度開出的相關罰單已至少有11張,共至少涉及5家券商。

其中,中信證券的兩家分公司在今年被處罰。2022年3月,中信證券江西分公司因六大問題被江西證監局採取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措施,其中就包括“存在向風險等級高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發送產品推介短信的情形”。同時,該分公司負責人也同步被江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2022年4月,江蘇證監局再度一口氣對中信證券開出3張罰單,中信證券南京浦口大道營業部員工王君銣,因爲客戶借用他人賬戶購買產品提供便利,未能嚴格規範自身執業行爲,未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金融知識、投資經驗、投資目標及是否爲合格投資者進行必要的瞭解。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王君銣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中信證券江蘇分公司也被“雙罰”,事因未能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

11月28日,中信證券營業部員工再次因合規性管理問題被罰,員工違規向客戶提供風險測評“小紙條”。浙江證監局表示,李靜月在中信證券浙江分公司從業期間,向客戶提供風險測評答案,反映出合規意識淡薄,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多類合規營銷問題引發監管關注

從年內處罰情況來看,多類在營銷過程中存在的合規問題逐漸增多,正成爲分支機構被罰的重要原因。

12月16日,寧夏證監局對西南證券吳忠裕民東街證券營業部現場檢查中發現四大問題而開出三張罰單:一是營業部未保存交易時段客戶交易區的監控錄像資料;二是作爲B型營業部,信息技術崗人員長期空缺,三是營業部缺少信息系統管理相關技術文檔,未執行網絡及信息系統相關管理制度;四是營業部個別員工存在替客戶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爲,且營業部發現該情況後,未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夏證監局報告。

11月28日,粵開證券杭州分公司及金華雙龍南街證券營業部同時因營銷合規性問題收到監管罰單。

其中,粵開證券杭州分公司存在不具備證券從業資格人員違規參與客戶營銷的情況,且在日常合規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未能有效防範員工違法違規風險。

粵開證券金華雙龍南街證券營業部員工在從業期間,存在私自違規爲客戶的融資活動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爲,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天風證券則有員工因爲銷售其他金融產品被處罰。浙江證監局披露,天風證券杭州金城路證券營業部員工劉聰在從業期間,向他人推薦銷售非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對這一違規行爲給出了警示函。

7月1日,華龍證券成都人民南路營業部兩名員工在任職期間存在違規行爲被四川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一是該營業部後臺員工韓開勤設立個體工商戶向第三方提供投研服務並獲取利益;二是時任華龍證券四川分公司以及上述營業部負責人周鵬飛,向客戶推薦非公司代銷金融產品並獲取利益、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

四川證監局認爲,周鵬飛作爲時任分公司、營業部負責人應對分公司、營業部相關合規管理不到位問題負主要責任。同時,華龍證券四川分公司對上述問題負有管理責任,因此對該分公司亦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8月23日,因郭倫在國信證券遂寧德水中路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存在在未識別客戶信息情況下委託第三方從事客戶招攬,並要求賬戶持有方按指示進行基金交易,承諾承擔投資損失並獲取投資收益的行爲,四川證監局對其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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