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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類相從章第十二

此章言同類相從,方稱伏食,而外煉者失其真也。

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為鉛。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

此節正言水火同類,相變化而成丹也。

何為同類?人但知坎為水,不知坎中一陽,本從乾家來,正是太陽真火。陽與陽為同類,故坎中真火恆欲炎上以還乾。人但知離為火,不知離中一陰,本從坤宮來,正是太陰真水。陰與陰同類,故離中真水恆欲就下以還坤。此即大易。水流濕,火就燥,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各從其類之義也。

魏公先以世間法喻之。如胡粉本來黑鉛燒就,一見火則當下還復為鉛。冰雪本是寒水結成,一見湯則立刻解釋成水。可見火還歸火,水還歸水,本性斷不可違矣。

煉金丹者,只取一味水中之金。水中之金即命蒂也,本來原出於乾性。自乾破為離,離為性根,中有真陰,得南方火炁,砂之象也。學人欲了命宗,必須以性為主,故曰:金以砂為主。而此離中砂性,得火則飛,未易降伏,仍賴北方水中之金以制之。學人欲了性宗,又必須以命為基,故曰:稟和於水銀。

要知砂與水銀,原是一體,同出而異名者也。其初原從一體變化而成兩物,其究還須從兩物變化而歸一體。只此真陰真陽,同類交感,相因為用而已,故曰: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

變化之法,不過流戊就己,顛倒主賓,使後天坎離,還復先天乾坤耳。張紫陽雲:“陰陽得類方交感,二八相當自合親”,此之謂也。

欲作伏食仙,宜以同類者。植禾當以穀,覆雞用其卵。以類輔自然,物成易陶冶。魚目豈為珠,蓬蒿不成檟。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動不潤下。

此節旁證同類之義也。

伏食之法,只取砂與水銀二物,變化成丹。金以制砂,其義為伏;吞入五內,其義為食。非伏食無由作仙,非同類之物無由取以伏食。故曰:欲作伏食仙,宜以同類者。

此二句為通章要領,以下旁引曲喻,總是發明同類二字。

世間一切有情無情之物,莫不各有其類。若同類相從,有如植禾之必以穀,覆雞之必用卵,其氣自然相輔,庶幾物得化生,而易於陶冶矣。若非類強合,則如魚目之不可為珠,蓬蒿之不得成檟。燕雀之決不生鳳,狐兔之決不產馬。其性迥然各別,必至事情乖違,而難以成寶矣。何況水本流濕,其潤下之性也,一流即不能強之使上;火本就燥,其炎上之性也,一動即不能強之使下。此一坎一離所以各從其類,砂與水銀之所以變化而成丹也,即伏食之義也。

世間多學士,高妙負良材。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資財。據按依文說,妄以意為之。端緒無因緣,度量失操持。擣治羌石膽,雲母及礬磁。硫磺燒豫章,泥汞相鍊飛。鼓鑄五石銅,以之為輔樞。襍性不同類,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欲黠反成癡。稚年到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僥倖訖不遇,聖人獨知之。

此節耑破爐火之謬。言一切有型有質者,皆非同類之真也。

欲鍊還丹,必須採取藥物。一性一命,本先天無形之妙,喻為鉛汞,迥非凡砂水銀。欲鍊還丹,必是安爐立鼎。藥物入爐,用先天真火煆鍊,喻為爐火,迥非燒茅弄火。還丹工用,全資火候。始而烹煉,既而溫養,終而變化。一粒圓成,脫胎入口,喻為伏食,迥非服餌金石。

然而金丹大道,萬劫一傳,兼且世人福薄,難逢真師,往往流於偽術。有等狂夫,自負高材博學,不求真師指授,妄認己意,附會丹經,遂以凡藥為鉛汞,以燒煉為爐火,以服餌為伏食。既不識端緒,又不知度量。於是廣求五金八石,襍用三黃四神,既非本來同類之物,安肯合體成丹。是猶認魚目以為珠,望狐兔以生馬也。

此等偽術,勢必萬舉萬敗,白首無成,小則耗損資財,大則喪身失命。似黠而實癡,當疑而反信。此等守迷背道,出正入邪,不肻自己認錯,轉將錯路指人,遂以管窺蠡測之見,著書立言,貽誤方來,塞卻後來途徑,瞎卻後人眼目。以至人法眼觀之,無半點是處。此輩尚不覺悟,方且欲僥倖於萬一,豈不謬哉!

首章指出兩弦真氣,次章獨揭先天金性,三章纔說三性會合,直到還丹入口,位證真人,伏食之旨已無餘蘊矣。但世人惑於旁門燒煉之術,往往假託伏食,而實非同類之真。故此章重言以破其迷。呂公警世詩云:“不思還丹本無質,翻餌金石何太愚”。引而不發,其即仙翁破迷之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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