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圈調研涉嫌泄露上市公司未公開信息,先後公司公告致歉、深交所問詢,如今再收證監局罰單。不到20天時間,相關當事人再次體驗到了“禍從口出”的苦頭。

1月28日,寧波證監局公佈一則對東方日升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罰單顯示,東方日升員工在微信朋友圈違規泄露上市公司未公開信息,對市場造成不良影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該事件從發生到懲戒落地,雖歷經春節長假,整個過程卻不到20天時間,監管問責速度愈發雷厲風行。

隨着上市公司罰單落錘,相關分析師也陷入輿論漩渦。在朋友圈發起提問的分析師是否也需要擔責,會不會有相應的罰單落地,引發業界討論。

短短20天,

東方日升收到寧波局罰單

事件起因是,1月11日,東方日升全球市場總監莊英宏發佈的一則微信朋友圈在光伏圈內流傳甚廣。

莊英宏在微信朋友圈稱:“發力儲能,我們認真的,23年在手已籤4吉瓦時多了。”在這條朋友圈的評論區,中信建投電新首席分析師朱鑰做起了“朋友圈調研”,評論詢問:“貴司組件成本是不是隻有1.2-1.3了”。

莊英宏回覆稱:“按照硅片報價5.1元/片,電池非硅0.14元/瓦,再加組件非硅成本0.6元/瓦,差不多是如您所說,這是電池+組件一體化。”莊英宏還補充道:“求推薦,支持。”

文字內容不長,莊英宏卻透露出東方日升年內的在手訂單情況,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應遵守的規定。就此,深交所火速對東方日升下發關注函,東方日升也公告澄清和致歉。

據悉,針對莊英宏的不當言論事件,東方日升已對莊某進行內部問責,公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於2023年1月12日發佈了內部通報,決定對莊英宏予以嚴重警告處分,一次性扣除績效工資。

不過,1月17日午間,深交所依然向東方日升下發監管函,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1月28日,東方日升收到了寧波證監局的罰單。監管公告中提到,公司未能有效執行信息披露相關管理制度,規範員工行爲。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五十二條的規定。公司應認真吸取教訓,提高規範運作意識,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監管追責速度、

力度雙雙升級

“朋友圈調研”一事從發生到懲戒落地,歷時不到20天時間,監管問責速度可謂雷厲風行。

從被罰原因來看,東方日升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該條規定明確,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證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爲嚴抓信息披露合規性,除問責程序不斷加快,監管問責力度也不斷升級,“一案多罰”就是其中重要特徵。因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在朋友圈“調研”的分析師是否也需要擔責,會不會有相應的罰單落地,也值得繼續關注。“證券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誠信合規行業發展之基,直接關係投資者合法權益和市場正常運行。在此次事件中,朋友圈不應成爲法外之地。”

近年來,監管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持續加強對證券公司研究業務的監管,尤其是分析師在社交平臺的發言合規性審查趨緊。2020年,中國證券業協會修訂了《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爲準則》。其中提到,加強對分析師發表言論、使用自媒體和客戶服務的管理,規範分析師執業行爲。

2022年2月底,中國證券業協會印發《關於加強行業機構首席經濟學家自律管理的通知》,強調首席經濟學家應當爲公司正式員工,對外發布研究觀點、言論須符合《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4月底,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加強證券分析師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報,並表示此舉是爲防範經營風險,規範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爲,推動證券研究業務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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