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山西晚報

1月26日,#男子稱餐廳點海鮮蔥姜費佔菜價60%#的話題登上熱搜,啥情況?

餐廳回應:收取的是加工費

近日,寧夏銀川的李先生反映,大年初三晚上和朋友聚餐,點一份蟶子117元,另收單價爲12元的3份蔥姜費計36元,蔥姜費相當於菜價30%;另一份花蛤66元,另收3.3份蔥姜費計39.6元,蔥姜費相當於菜價60%。

後經詢問,餐廳前臺表示確實要收取該費用,他還是第一次遇到,感覺有些難以接受。

圖片來源:後浪視頻

據九派新聞,26日,這家餐廳的工作人員回應稱,事實並非如此,賬單中提及的“蔥姜”是指海鮮的做法,收取的是加工費。“我們這邊幾家海鮮店都是這樣收費,不是說就我們一家。”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一斤海鮮的加工費爲12元,其中包含調料蔥姜,賬單中的“3”與“3.3”爲海鮮的重量。“蟶子是39元/斤,點了3斤就是117元,加工費爲12元/斤,共36元。花蛤3斤3兩,是66元,加工費就是39元。其他菜裏也有蔥薑蒜,但是沒有加工費。”

據北京青年報,上述餐廳工作人員表示,海鮮的食材費和加工費分開單獨算是銀川當地海鮮餐廳常見的一種收費方式,店裏的加工費標準也是當地市場的標準差不多,在店裏也都是明碼標價的。“因爲店裏很多員工年前回家了,我們臨時請了一些員工頂班。這位顧客他當天打電話,前臺也沒解釋清楚,造成了誤會。今天我們已經跟顧客解釋清楚了,他說‘你要說是加工費,我就能理解了’。

海鮮加工費曾引起不少爭議

值得注意的是,在飯店喫海鮮,因爲收取“加工費”而鬧得不歡而散的新聞屢見不鮮。

其中有店家不明碼標價,事後遭到監管處罰的。

例如,2018年,青島市民趙女士自帶9斤螃蟹在飯店加工,被收900元加工費一事引發關注。當地物價局表示,涉事海鮮館未對加工費明碼標價,勒令退還。隨後,青島西海岸新區工委宣傳部通報稱,已對渉事飯店加工費不明碼標價行爲立案處理,並責令停業整頓。

還有店家明碼標了價,但顧客沒注意到的。

2017年,重慶文女士和家人在喫海鮮後被收取了加工費,文女士感到很費解:“我是在酒樓喫的海鮮,又不是外面買來讓他們加工,爲什麼還要收加工費呢?”

老闆告訴她,店裏收費都是明碼標識,不僅有海鮮價格表,還有海鮮加工價格表。在老闆的指引下,文女士纔看到,在海鮮區的頂部,掛着一塊牌子,上面寫有海鮮的加工價格。

雖然如此,文女士仍然覺得啞巴喫黃連,有苦說不出:“當時真的沒看到,老闆也沒有告訴我。”

記者向當地工商局諮詢,工作人員表示,食品定價屬市場調節行爲。收取加工費的前提必須是明碼標價,以告示或口頭通知的形式告知消費者,消費者應在自願的前提下進行消費,不讓消費者產生歧義或價格糾紛即可。

監管力度不斷加大

近年來,一些盛產海鮮的地區的監管部門和餐飲協會都加大了對海鮮加工行業的監管力度。

據青島早報去年報道,青島市市北區市場監管局曾針對營口路農貿市場及周邊餐飲消費領域市場存在的問題多措並舉,通過海鮮加工統一“標準價”、散啤明碼標價、定期檢查計量器具以防範短斤缺兩等方法,改善餐飲消費環境。

今年1月11日,三亞市海鮮餐飲協會向全市餐飲企發出《2023年新春佳節“文明用餐 誠信經營”倡議書》,倡導餐飲行業在2023年春節期間能繼續維護良好經營消費環境,爲遊客朋友提供優質服務。其中提到:

全市各餐飲企業要規範店堂招牌名稱,在店內顯要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等證件,保證廣大消費者明白消費。使用鏤空的白色誠信筐過秤海鮮;在使用塑料袋過秤,要主動開孔瀝乾水分過秤;螃蟹進行鬆綁裸稱。做好海鮮品下單前的告知義務,對象拔蚌、沙蟲、海膽等海鮮的含水含沙等情況要主動告知消費者,提醒消費者合理選擇。

全市各餐飲企業在店內的海鮮池上要懸掛海鮮價格標識牌,海鮮池區域要由顯示屏滾動播放全市海鮮政府指導價格,要使用物聯網溯源秤進行稱重。從海鮮池到後廚的視頻監控設備要進行全覆蓋,並保留一個月以上的視頻資料。提供海鮮加工服務的餐飲企業要在店內顯著位置公示海鮮加工費標準,要提前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備海鮮加工費標準,不得隨意變更海鮮加工費標準。

來源 |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九派新聞、北京青年報、上游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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