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螺辣炒

3.8斤,168元/斤,638元

龍躉石斑

3.1斤,168元/斤,520元

馬蹄螺

3.5斤,68元/斤,238元

貴妃螺辣炒

3.7斤,48元/斤,177元

1月28日,針對“4個菜1500元”事件,北海市市場監管局發佈了調查結果。北海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已責令涉事店家停業整頓、限期整改並立案處罰。店家表示將向消費者致歉並退款。

店主現場推薦4樣海鮮

並當面迅速稱重宰殺

據廣西北海市市場監管局消息,1 月 25 日,抖音網民發佈視頻並配文稱:在北海市就餐消費時被宰“4個菜1500塊”。關注到該事件後,北海市高度重視,當即組織執法人員開展調查處理。

經與消費者本人聯繫,其一行4人於2023年1月24日傍晚在北海市某公園遊玩後,經出租車司機介紹至“僑港漁村美食”餐館用晚餐,在消費者表示極少喫海鮮、對海鮮不瞭解的情況下,店主現場推薦了4樣海鮮並當面迅速稱重宰殺,點菜單由消費者本人簽字確認。

4個海鮮菜品共1573元,加上米飯、紙巾金額14元,實際消費共計1587元,店家實收1500元。

經查,該店已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合法資質,證件名稱爲“北海市銀海區僑民海港海鮮加工城”。該店所用電子秤經檢定合格,有效期至2024年1月12日,經現場對其電子秤進行計量測試,結果顯示秤具符合相關規範要求。

該店海鮮池內的海鮮產品全部明碼標價,消費者所點的4道海鮮在點菜單上的價格與海鮮池標註價格一致,店家在海鮮池上以大字標註,“龍蝦、麪包蟹、油螺、龍躉等海鮮產品價格較高,部分海鮮產品加工後脫殼縮水,可食用部分較少,請謹慎選購,理性消費。”經與市內多家同檔次餐廳進行價格比對,該店定價基本符合春節期間海鮮餐飲消費價格;經與北海市海產品市場當日價格比對,該店4類海鮮產品經加工、烹飪後的價格在合理區間。

針對消費者質疑4道海鮮烹飪後分量不足問題,爲確保覈查真實,執法人員按照點菜單標註的重量,逐一稱斤並復原烹飪菜品,經比對,未發現有海鮮掉包、摻雜摻假等行爲。其中:龍躉石斑約3.1斤,烹飪後與消費者展示圖片大小基本一致;油螺一隻約3.8斤,經脫殼、切片、辣炒,由於此螺脫殼加工後可食用部分縮水明顯,經認真比對,分量與消費者展示圖片大小基本一致;馬蹄螺3.5斤和貴妃螺3.7斤,消費者展示圖片比執法人員復原菜品分量略少。

店家存在支付司機回扣攬客

未充分溝通配菜下單等問題

經調查,該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車司機回扣招攬客人、未與消費者充分溝通即匆忙配菜下單、部分海鮮經烹飪後分量略少等問題。北海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已責令該店家停業整頓、限期整改並立案處罰。店家表示將向消費者致歉並退款。對涉事出租車司機,相關部門已責令出租車公司對其進行約談、罰款和限期停運處罰。

春節長假前,北海市針對今年旅遊市場恢復、遊客大幅增加的態勢,就規範旅遊市場消費,特別是可能出現的海鮮餐飲消費糾紛進行了專項整治,對全市所有海鮮餐飲企業進行了約談提醒,逐家簽訂《誠信經營承諾書》;對被舉報欺客宰客的經營戶,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從重處罰。近日,交通部門對北海全市出租車公司進行了約談,出租車公司與司機簽訂了承諾書,嚴禁誘導消費欺客,強化出租車行業管理。

北海市將進一步加大旅遊消費市場秩序整頓,對欺客宰客行爲零容忍,嚴肅查處各類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絕不姑息。絕不允許極個別不良經營戶破壞北海旅遊市場秩序、損害廣大守法經營商戶的良好口碑,全力維護城市形象。

“宰客”問題上熱搜

各地監管部門反應迅速

隨着“被宰”視頻的發酵,有網友站出來分享自己在北海市曾經被宰的經歷,其中有網友稱只是問了一下海鮮攤老闆這是什麼魚,老闆二話不說就把魚摔死,並表示已經處理了不買不行,疑似強買強賣。據此,網友也總結了一條旅行建議,“景點市場的魚不能隨便指。”

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除了北海市,這個春節假期,西安也有景點的物價被投訴。先是1月25日,一段遊客投訴西安某面館6根面賣20元的視頻引關注、上熱搜,隨後,又有河南女遊客曝出在西安一知名景點外的麪館中,花費58元購買的燴菜滿是大白菜,根本沒有肉。

在旅遊勝地三亞也有遊客反映6只皮皮蝦就要700多元;500元的海鮮要收400元的加工費;一斤多的石斑魚要價1000元……在“6根麪條20元”被質疑“宰客”後,西安市場監管部門最快作出反應。1月26日,事發轄區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稱,麪條確實分量不足,已督促麪館整改,油潑面增加50%的分量,明碼標價,同時提升服務人員的服務質量。工作人員表示,已找到當事遊客,要求麪館爲其退款,也歡迎前來回民街消費的遊客對商家的不規範行爲投訴。而“58元燴菜沒有肉”的餐廳也按照監管部門要求暫停營業,當地監管部門仍在調查處理此事。

有網友質疑店家

利用“信息差”宰客

有網友分析表示,在北海市此次事件中,店家與出租車勾結拉客,在配菜下單的過程中利用“當地人”的信息優勢,對消費者進行誤導。表面上滴水不漏,事實上卻沒有真的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這也是現在更爲常見的一種“宰客”,看上去合法合規,其實每個環節都在玩“信息差”,給消費者的實際感受就是“步步是坑”。

央視針對“宰客”問題評論稱,網絡時代遊客是“開心”或“糟心”,留下的是“點贊”還是“惡評”,傳播得更遠了。總有一些店家認爲是“一錘子買賣”,不打算做回頭客生意。旅遊要當產業來做,不能如此短視。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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