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解放日报

塞纳河畔,古老的建筑掩映在绿树间。 新华社 发 ■本报记者 彭德倩

城市更新已成全球都市共同的课题。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保护古建筑,如何令这些“凝固的记忆”更好地融入现代城市律动?许多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探索。

旧城改造,城市更新,城市中的古老建筑何去何从?

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亚,一条新的路径正在延伸——它首次提出“把人和房子一起保护”(也称“整体性保护”)理念。所谓的“整体性保护”,指的是对城市中具有历史文化遗产特性的建筑在保护过程中,不仅保护有形的物,即建筑本身的原始面貌,还要保护那里的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与生活方式。如此,古老的建筑才真正“活着”,充满生命力。

博洛尼亚保护规划所秉承的理念是:城市发展由当局充分有效地保护和引导,在公共资源和社区居民之间必须寻求平衡。在古城历史中心保护规划的推荐下,九成居民回到了经过修缮的建筑中,低收入者住房的租金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12%—18%。多方面充分考量,使得意大利博洛尼亚不仅保留了大量古老建筑,更为难得的是,街区中依然留存着宛如隔世的神韵气息,连接着城市的过去、当下与未来。

今天,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致力于将这些“凝固的记忆”纳入城市整体发展战略,精心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城市特色,努力推动其融入现代生活,令历史与当代相得益彰。

盘点与梳理城市的“历史家底”

人们如何认知对城市古老建筑的保护,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从物理空间来看,一开始只着眼于建筑艺术珍品,如宫殿、教堂、官邸等,接着延展到保护历史上普通人生活的建筑,如住宅、作坊等;以后,又从单体文物建筑推进到保护历史环境、保护成片的历史街区,甚至整个古城。

拉出时间线,可以发现,20世纪中期,人们普遍认为技术可以创造一切,在这一喜悦情绪之下,许多大城市中出现了一增一减、大拆大建的情况:一边是一幢幢摩天大楼拔地而起;另一边是大量建筑因为“老”“旧”被拆。

后者的另一个推进因素是客观需求。在20世纪50年代初,世界各国都处于战后的忙碌重建中。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经济复苏,大量人口拥入城市,大规模的住宅建设由此开启,当时的普遍做法是拆掉老城区,拓宽马路,盖起新楼房。

但不久之后,人们发现这样做的结果是建筑改善了,环境恶化了。推土机随地改变着城镇的面貌,若干单体文物建筑即使被保存下来,整体环境也被破坏,城镇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

1947年,意大利发布保护历史建筑及区域的法律,对古建筑采用区别主次、分级分群的保护体系。如罗马古城划分为绝对保护区和外观保护区两部分。群组古建筑保护分为古希腊建筑群、古罗马建筑群、阿拉伯建筑群、文艺复兴建筑群、巴洛克建筑群、哥特式建筑群等,根据建筑及区域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同时,这一做法也是对城市“历史家底”的盘点和梳理,为今后在研究和教育领域的进一步开发做好准备,留出空间。

一些地方对古城古建筑的保护,扩大到文物环境的保护,即对拥有古建筑较多的有价值的街区进行成片保护,直至整个古城的保护。美国的威廉斯堡则把整个城市作为文物保护起来,成为一座天然的“美国历史博物馆”。

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对古建筑和城市遗产的保护已逐步变为世界性的潮流。

1962年法国颁布《马尔罗法》,不仅明确了政府部门和房屋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还首次形成“保护区”概念。保护区内的建筑物不得任意拆除,维修、改建要经过“国家建筑师”的指导,符合要求的修整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并享受若干减免税的优惠。位于塞纳河右岸的“玛莱历史风貌重点保护区”是法国建立的第一个保护区。

1966年日本颁布《关于古都历史风土保存的特别处置法》,对象为京都、奈良、镰仓等三座古都城市,明确“在历史上有意义的建筑物、遗迹等,同周围环境的自然结合形成一体,要注重古都传统文化,以及已形成的土地状况”。

1967年英国颁布《城市文明法》,规定要保护“有特殊建筑艺术和历史特征”的地区。首先考虑的是地区的“群体价值”,涵盖建筑群体、户外空间、街道形式,以至古都等。保护区的规模大小不等,有古都中心区、广场及传统居住区等。

1972年联合国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9年确定了57项文化古迹作为第一批世界文化和天然遗产,使全球对建筑遗产和古城的保护突破了文化、建筑的界限,进入全民认知的领域。

到了1987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了《华盛顿宪章》,全称为“保护城镇历史地区的国际宪章”,其中明确“历史地段”是指“城镇中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小地区,包括城镇的古老中心区或其他保存着历史风貌的地区”,“它们不仅可以作为历史的见证,而且体现了城镇传统文化的价值”。

对“历史地段”的保护,目前已经形成共识,保护应涵盖的五项内容为: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及和人工环境的关系;该地段历史上的功能和作用。

让老建筑完整而真实地矗立在现代都市中

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原真、整体、再生”成为国家和地区对古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城市高速发展,宛如肌体不断生长,若想让古老建筑完整而真实地矗立在现代都市中,并成为有机组成部分,并不容易。一些地方的实践正在积累经验,探索如何让古建筑融入现代化城市中,甚至成为当地的时尚标志。

得益于完善的法律和“护旧”的改造理念,法国很多老城区在岁月长河中保护和发展齐头并进,兼顾了历史美感和现代生活。

现在的巴黎经历过两次大规模改造。一次发生在十九世纪中叶,它基本奠定了巴黎今天的城市格局,但对一些历史建筑和城市风貌产生了一定破坏。第二次改造始于20世纪60年代,为满足迅速增长的城市空间需求,巴黎市政府成立了“地区规划整顿委员会”,在注重历史文化保护的同时,进行大规模城市建设。

以塞纳河畔历史建筑群为例,按照规划方案,首要原则是旧城区的历史文化风貌不能受到损害,因为“这承载着法兰西的历史和文化”。为此,规划图避开旧城区,沿香榭丽舍大街整体“西移”,在近郊拉德芳斯建设新商务区。如今,被誉为“巴黎曼哈顿”的拉德芳斯新区集中了巴黎大区最多的摩天大楼,拥有上千家企业。该区的标志性建筑大拱门与凯旋门、香榭丽舍大街、协和广场同处一条中轴线,彼此遥相呼应,现代和历史交相辉映。与此同时,人们精心守护的塞纳河畔建筑群于199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老建筑、老城区的保护主动融入城市建设进程中,巴黎正探索打造“古老与活力并重”的老城区。2019年巴黎市政府推出“改变塞纳河面貌”项目的大型招标活动,吸纳了包括城市艺术中心、水上游乐园、品酒坊等多个在年轻人中颇具人气的项目,希望借此为塞纳河畔增添更多现代化设施和娱乐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保护和发展是巴黎现代化建设的‘两条腿’,政府会在保护的基础上,推出融合文化和商业价值的项目,使巴黎在保持历史风貌的同时不失浓郁的时代气息。”

在这一领域,德国的理念是“能用则用,能改则改”。对于那些有艺术价值或承载着历史记忆的老建筑,即使够不上“文物标准”,也尽可能保留下来。德国人以自己能居住在一座传统的老房子中为荣。

背靠柏林运河的“柏林能源论坛大厦”是一座身披精美红砖花外墙的老房子。采取的改建方式是保留建筑完整外形的同时,在不妨碍外部整体效果的原则下,对建筑内部进行改造。大门改成了一扇玻璃自动门,并安装了使用感应卡的门禁系统;门厅内装修极具现代风格,两边的侧墙、天花板乃至地板都是玻璃的,带来“光怪陆离”之感,与室外充满历史感的斑驳红砖墙形成强烈对比。

这座建筑的背面,新建了两座现代化的玻璃幕墙建筑,与老建筑之间以一条不宽的夹道分开。新旧建筑组成一个方形的内院,内院以透明玻璃做顶棚。沿路望去,它是一座古老的大厦,但从运河一侧看去,则是一个十分现代的“玻璃盒子”。传统与现代建筑艺术的协调在这座亦新亦旧的建筑上充分体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古老建筑、城区保护,在为城市带来新惊喜的同时,也给规划师、建筑设计师铺上了全新画纸,带来新挑战、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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