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餘俊毅

隨着國內公益體系的不斷完善,慈善信託的發展速度也在加快,備案數量及規模呈現出平穩增長態勢。

據瞭解,慈善信託是以慈善爲目的,以社會不特定人羣爲受益人,以信託爲手段的法律框架。業內人士普遍認爲,慈善信託不但能彰顯社會責任擔當,還是信託公司迴歸本源的主要轉型方向,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據慈善中國最新數據,截至1月30日,全國備案慈善信託總計1201單,資金規模達53.16億元,涉及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擁軍優撫、恤病、醫療衛生、鄉村振興、文化教育等諸多領域。

《證券日報》記者對比歷史數據發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國備案慈善信託總計773單,資金規模達39.35億元;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國備案慈善信託總計1184單,資金規模爲51.66億元;2022年較2021年增長411單、12.31億元。

在萬向信託總裁王永剛看來,慈善事業以新的歷史使命和更高定位,在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助力實現共同富裕方面,引起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慈善信託在其中大有作爲。以信託的形式參與慈善事業有三方面的制度優勢。一是有效實現財產安全隔離;二是管理運作更規範、公開、透明;三是運用靈活,可更好實現委託人特殊的慈善目的。

需注意的是,隨着國內慈善領域日漸發展,也出現了慈善組織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監管制度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在此背景下,2022年12月27日,慈善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首次審議,爲更好發揮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提供了更充分的法治保障。

草案中明確規定慈善信託的委託人不得指定其利害關係人作爲受益人;並應當設置信託監察人,以嚴防委託人和受益人之間的不當利益輸送。

“草案進一步完善了慈善信託制度,全面規範慈善信託運作,是對慈善信託發展現狀的回應,有利於進一步推動其良性發展。”中因律師事務所律師欒靖宣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對信託公司在現行環境下如何實現慈善信託的可持續發展。中融信託的研報指出,一是推廣“慈善信託+慈善組織”雙平臺合作模式;二是開展“慈善信託+碳中和”等創新服務場景;三是因地制宜借鑑國外成熟業務模式;四是深度挖掘家族信託對慈善信託的貢獻價值。

展望未來,近期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22年中國慈善信託發展報告》提出,爲繼續推動慈善信託規範健康發展,應鼓勵慈善信託創新,提升慈善信託社會影響,進一步完善慈善信託業務監管體系,健全慈善信託稅收優惠政策和信託財產登記制度,以助推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更好地服務人民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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