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國信息通信服務持續提升

整治APP廣告“亂跳轉”有了新標準

“手機APP開屏廣告,‘搖一搖’就‘亂跳轉’”“走着路打開軟件,手機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動跳轉”……如今,APP“搖一搖”功能日益普遍,增強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應用出現“亂跳轉”現象,給用戶帶來了困擾。

近期,在工信部指導下,中國信通院、電信終端產業協會聯合多家行業重點企業制定併發布實施相關標準,以規範“亂跳轉”問題,切實保護用戶合法權益。

“‘亂跳轉’現象引起用戶投訴,主要存在3方面問題。”中國信通院總工程師魏然表示,一是未向用戶明示,即APP信息窗口未向用戶明示觸發後將發生跳轉或打開第三方APP的動作,或明示動作與實際行爲不符;二是靈敏度過高,即APP信息窗口設置的交互動作參數靈敏度過高,在用戶非主動意願情況下即發生跳轉第三方頁面的行爲;三是欺騙誤導用戶,即APP信息窗口跳轉後,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爲用戶下載安裝APP等。

“通過信息窗口推送廣告是APP的主流商業模式之一。”魏然分析,由於開屏廣告曝光度高、營銷效果好,部分APP便無視用戶合法權益,通過提高加速計、陀螺儀等傳感器的靈敏度,提高跳轉第三方頁面的概率,從而增加廣告收益,“這類行爲變相強迫用戶進入廣告頁、下載APP,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選擇權。”

此次標準制定修訂提出多方面參考指標要求,以更好治理規範“亂跳轉”行爲。一是強化明示告知義務。指出應向用戶清晰明示要執行或觸發的交互動作及結果預期。二是細化參數設置參值。提出將“搖一搖”動作的設備加速度設置爲不小於15米每平方秒,轉動角度不小於35度,操作時間不少於3秒等一系列參考數值,確保APP在走路、乘車、拾起放下終端設備等日常生活場景中,信息窗口不會出現誤觸發而跳轉的情況。三是保障用戶選擇權。明確未經用戶主動選擇同意,不得強迫下載、安裝、打開APP,不得使用欺騙誤導用戶的圖片、文字和鏈接進行頁面跳轉或使用第三方APP。

規範APP“搖一搖”“亂跳轉”問題,是近年來我國持續提升信息通信服務的縮影。聚焦影響用戶服務感知的關鍵環節,自2019年以來,工信部持續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提升客服服務能力,形成服務提質和感知提升的良性互動。

下一步,工信部將進一步聚焦用戶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問題,綜合運用制度建設、監督檢查、技術支撐、行業自律等手段,強化“全流程、全鏈條、全主體”治理,全力提高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感知,爲用戶營造良好的信息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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