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处于IPO关键期的财信证券遭桂阳农商行索赔超亿元,法院一审判决来了|局外人

记者 | 陈靖

近日,处于IPO关键期的财信证券披露了一则诉讼公告。

公告中,案件的原告为湖南桂阳农商行(简称“桂阳农商行”),被告为财信证券,案由是营业信托纠纷。

据了解,2016年10月,桂阳农商银行与财信证券签署了《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018年,“珠江8号”持仓的两只券面5000万元的债券由于各自原因,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

因此,桂阳农商银行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诉讼理由是桂阳农商行为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财信证券为珠江8号的管理人,双方因履行《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

桂阳农商行请求判决:1、财信证券向珠江8号的委托资产托管专户(简称“托管专户” )补足因越权交易债券“15沪华信MTNO01”、“16华阳01”给原告带来的本金损失1亿元;2、财信证券向托管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给原告带来的利息损失1907万元(暂计金额) ;3、被告向托管专户补足交易费用损失625元。

经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由财信证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珠江8号的托管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15沪华信MTNO01”、“16华阳01”两只债券给原告带来的本金损失1亿元及利息损失和交易费用等。

对于本次的诉讼情况,财信证券表示:“本次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比例较小,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当前一审判决暂未生效,该公司将于近日向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依据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信证券还表示。

据了解,本次诉讼在2023年1月30日披露,但是财信证券与桂阳农商行的纠纷历史悠久,此次并非首次诉讼。

回溯过往,财信证券管理的“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债券“16华阳01”、“15沪华信MTN001”出现违约,“珠江8号”委托人桂阳农商行认为财信证券在前述债券购买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于2018年向证监会举报,后向财信证券提起诉讼。

最终,2020年8月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桂阳农商行全部诉讼请求,2020年12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21年10月桂阳农商行申请再审,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

近年来,财信证券一直将目标瞄准IPO,相继完成了更名、增资,股份制改造、接受上市辅导等一系列动作。2022年6月24日,证监会披露,财信证券的IPO申报材料已于6月22日获得受理。公司拟登陆主板,保荐券商为华创证券。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财信证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62亿元、21.14亿元、28.0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06亿元、5.33亿元、8.39亿元,2020年、2021年净利增幅分别为31.09%、57.50%。

今年11月,证监会对招股书做反馈时表示,要求财信证券补充披露主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和定向资产管理产品详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财信证券购买北大方正逾9亿元债券资产是否存在违约或者违规情形,以及最近一年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新增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与处置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资金池运作、多层嵌套、刚性兑付等违规情形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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