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公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發佈檔案證明“事項清單”,梳理歸納用人單位要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出具的各類證明事項,以檔案爲依據,爲存檔人員就業提供規範化、便捷化指引和幫助。

“依據檔案記載出具相關證明”是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北京市公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經過認真梳理,總結歸納出“存檔證明、親屬關係證明、政治面貌證明”等13項常用證明事項,整合規範在一張證明信上,存檔人員可根據用人單位要求,“點單”式自主選擇,再由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依據檔案記載如實出具一張具有公信力的個性化檔案證明,提高辦事效率,發揮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紐帶作用。

新京報記者 葉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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