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刘佳 见习记者 王兆轩 北京报道

湖南桂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阳农商行”)与财信证券纠缠了2年之久的“珠江8号”资管计划纠纷案有了新情况。

1月30日,财信证券披露称,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财信证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珠江8号的托管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15沪华信MTNO01”、“16华阳01”两只债券给原告带来的本金损失1亿元及利息损失和交易费用等,且在前述资金补足到位后,待托管双方对托管户的资金进行结算,溢出资金由被告享有。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财信证券收到该司法文书的时间为1月19日。

1月31日,记者对当事双方均进行了采访。在多次致电桂阳农商行后,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其回复。而财信证券则在回复采访时透露,公司一直以来依法合规经营,高度重视本次诉讼情况,将于近日提起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财信证券此前多次陷入资管计划暴雷危机。在“将风险转嫁给客户”事件后,财信证券又因斥资20亿元接盘已经破产的方正集团违约债,被质疑“风险转嫁给自己”,存在利益输送,被监管问询。

风险转嫁给客户

1月30日,财信证券披露的诉讼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原告桂阳农商行的一纸文书,涉案事由为营业信托纠纷。

招股书显示,2016年10月,桂阳农商行作为委托人、财信证券作为管理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签订了《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下称“珠江8号”),彼时,桂阳农商行先后投入6亿元委托管理人投资各类债券等固收类品种。

2018年,“珠江8号”持仓的两只券面5000万元的债券由于各自原因,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

桂阳农商行认为财信证券在用“珠江8号”定向资管计划投资交易过程中,存在越权行为,造成其本金损失。

2022年2月10日,桂阳农商行以发行人作为信托资产管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重大违约为由,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行人及广州农商行共向珠江8号定向资管计划专户补足因越权交易债券“15沪华信MTNO01”和“16华阳01”带来的本金损失1亿元、利息损失1907万元和交易费损失625元,共计11907.48万元。

2022年9月6日,桂阳农商行已撤回对广州农商行的起诉,只告财信证券一家。

1月31日,《华夏时报》记者就诉讼细节致函财信证券。公司表示,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密切高度重视本次诉讼情况。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本次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当前这一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于近日向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华夏时报》记者通过梳理发现,2020到2021年间,桂阳农商行三次上诉财信证券及广州农商行均遭驳回,如今,桂阳农商行修改了诉求类型再次上诉。

法院判决书显示,原告即桂阳农商行发现被告在珠江8号资产管理过程中,违法操作、与他人恶意串通,将自己持有的“16华阳01”通过国海证券过桥等违规方式,将自己存在风险的产品转卖给原告,现上述债券到期无法兑现,出现重大风险,原告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情况。

财信证券方面表示,当初签署的“珠江8号”合同明确约定了财信证券不承诺“保本付息”,符合资管行业不得刚性兑付的基本原则,桂阳农商行应自担风险;最初购买涉案的“16华阳01”时,该债券信用评级AA,且发行人华阳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市场上并无该债券及发行人负面消息,之后华阳公司又正常发行了高达52.13亿元的6只债券,财信证券未能预知该债券存在违约风险。

据企查查显示,桂阳农商行此前已经提取本金4亿元和收益4214.48万元。据悉,2018年9月,“16华阳01”主体及债券评级降至CC,且已经停牌,不能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两只债券违约后不久,2018年12月26日,桂阳农商行向湖南证监局邮寄了《关于财富证券违规办理债券业务的情况报告》,投诉了财信证券存在内幕交易等情况。

2019年3月,湖南证监局批复显示,经调查,财信证券未向原告披露“珠江8号”2017年第一季度资产管理报告,存在变相从自营账户购买涉案债券的情况,部分行为存在瑕疵,要求财信证券在2019年5月30日至11月30日期间,至少每三个月开展一次资管业务内部合规检查,并报送检查报告。

对于原告第四次诉讼案件后期的走向,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1月31日对本报记者分析:“被告将风险转嫁给客户的行为,要看其是否违反了与客户的相关协议约定,如果没有超出协议约定且无主观恶意,则更多属于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范畴,未必涉嫌欺诈与犯罪。”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仅判决财信证券向“珠江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补足本金及利息、交易费用,并非赔偿桂阳农商行上述损失,而且这一判决明显违反了资产管理行业不得刚性兑付的基本原则。因此,桂阳农商行能否在这一纠纷案中胜出,仍是未知数。

将风险转嫁给自己

除了上述原告提到的将“风险转嫁给客户”,财信证券的资管计划频频暴雷,此前,该公司因另一起资管案件,被质疑将“风险转嫁给自己”,在行业内引起了不少关注。

《华夏时报》记者通过招股书了解到,2018年7月,财信证券与北大资源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珠江15号资管计划合同,2019年12月,财信证券运用北大资源的24.58亿元委托资金购买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债券出现违约。

令人想不到的是,作为北大方正旗下全资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北大资源通过财信证券购买母公司的债券几个月后,北大方正债券出现实质性违约。

但让人更加难以理解的是,在北大方正相关债券违约且宣告破产重组之后,财信证券似乎并没有受到该负面消息影响,而是迅速斥资20亿元接盘了底层资产暴雷的违约债券。

不由得让人质疑,财信证券为何要帮助接盘已经违约的债券,在没有强制义务的情况下,将风险转嫁给自己?

监管部门也要求财信证券说明珠江15号的相关情况,承接该违约债券的商业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柏文喜解释道:“财信证券此举试图在出险资产管理领域博取超额收益的机会型行为,只是在情况恶化与风险进一步爆发之后不得不由自身承担风险兜底责任,在主观故意层面将风险转嫁给自己的行为可能性较小。”

据了解,财信证券前身是2002年成立的财富证券,公司于2020年更名为财信证券,并于2022年底申请A股IPO上市。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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