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于2月2日上午10点整开始。对于受到关注的录音笔问题,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通报了录音笔检验鉴定情况。

胡满松表示,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与胡某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结合调查情况,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某宇持有使用。通过对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篡改情况。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23时08分胡某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发布会现场报道

编辑:秦小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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