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南海網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2月2日消息(記者 蘇桂除)元宵節來臨之際,瓊海市生態環境局通過媒體提醒廣大市民遊客,瓊海市人民政府1月6日發佈的《2023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春節、元宵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及時段做了明確規定,這個時段(1月21日至2月6日)內瓊海部分區域、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告》稱,嘉積主城區全年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嘉積鎮、塔洋鎮、萬泉鎮行政管轄區域(附圖)。春節、元宵期間在禁放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瓊海市相關部門在市區多個禁燃路段擺放《2023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提醒市民遊客。記者 蘇桂除攝

在禁止燃放區域外,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商場、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博鰲機場、車站和碼頭等單位場所及其周圍50米內;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及其周圍100米內;廣播電視臺、電信、郵政、金融單位、電力、通信線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重要軍事區域;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的建築物安全距離25米範圍內;大型小區及周邊50米範圍內、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或高層建築,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以外;林地等重點防火區;瓊海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時間、地點等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相關部門赴往年易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節點和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值守和宣傳教育。記者 蘇桂除攝

據瓊海市生態環境局大氣室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禁放區域外,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審批覈準並領取《焰火燃放許可證》。禁燃期間,該局聯合相關職能部門不定期在羣衆往年易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節點和重點區域加強巡查值守和宣傳教育,引導羣衆在歡度佳節中轉變傳統觀念,樹立文明新風。同時,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巡查,提高羣衆文明過節意識,進一步築牢羣衆禁放思想防線,從而有效遏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從嚴從快查處非法銷售、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確保全市人民度過一個平安、祥和、文明的新春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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