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孟 珂

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牛鼻子”工程,對於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更好服務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按照試點先行、先增量後存量、逐步推開的改革路徑,註冊制從科創板試點起步,到創業板實施“存量+增量”改革,再到北京證券交易所開市並同步試點,最終全面實行,這項改革蹄疾步穩,打開了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回顧我國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的歷程,最早可追溯到2013年11月份,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

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規範發展債券市場”。

2015年4月,證券法修訂草案提請一審,並明確取消股票發行審覈委員會制度。

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證券法有關規定。授權有效期確定爲兩年,即從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這標誌着推進註冊制改革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2018年2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授權有效期獲准延長兩年。

2018年11月5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宣佈,在上交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這標誌着註冊制改革進入啓動實施階段。

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開放的基礎制度安排。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科創板公司在上交所開市,註冊制試點正式落地。

創業板實施“存量+增量”改革。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6月12日,證監會發布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8月24日,創業板首批註冊制下的18家公司上市交易,同時配套以一系列改革措施,敲響存量市場註冊制改革鐘聲。

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揭牌開市,同步試點註冊制,81家公司掛牌上市。

2022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經過4年的試點,市場各方對註冊制的基本架構、制度規則總體認同,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科技創新的功能作用明顯提升,法治建設取得重大突破,發行人、中介機構合規誠信意識逐步增強,市場優勝劣汰機制更趨完善,市場結構和生態顯著優化,具備了向全市場推廣的條件。

2023年2月1日,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正式啓動。當天,證監會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等證監會規章及配套的規範性文件公開徵求意見,涉及註冊制安排、保薦承銷、併購重組等方面。滬深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北交所)、中國結算、中證金融等同步就《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業務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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