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冷翠華

截至2月2日記者發稿,已有145家非上市險企披露了2022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證券日報》記者梳理報告發現,其中有11家險企最新償付能力不達標,非量化指標如操作風險較大、戰略風險較大等是主要原因。

業內人士認爲,改善償付能力既需要提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這兩項定量指標,也需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9家爲C類2家爲D類

據記者統計,11家險企因風險綜合評級爲C或D,屬於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其中有1家險企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未達到“及格線”。這些險企主要存在償付能力充足率較低、公司治理不完善、操作風險較大等問題。此外,部分險企公告將延期披露償付能力報告,部分險企已多個季度未披露這一報告。

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償付能力達標公司必須同時符合三項監管要求:一是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二是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三是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前兩項爲定量監管要求,第三項爲定性監管要求,在定量要求之上,防範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具體來看,在償付能力不達標的險企中,合衆人壽、渤海人壽、百年人壽、三峽人壽、華匯人壽、珠峯保險、前海財險、渤海財險、華安財險等9家險企最新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爲C類,都邦保險、安心保險被評爲D類。

從風險綜合評級不達標原因來看,合衆人壽表示,主要是因爲操作風險較大。該公司去年四季度對操作風險的自評估顯示,除年輕幹部佔比指標異常外,操作風險關鍵風險指標均處於綠色安全區域,“將持續關注新進年輕幹部培養髮展”。

最近兩期綜合風險評級被評爲D類的都邦保險,2022年四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爲115.4%,已經處於較低水平。安心保險的償付能力充足率爲負值,公司業務發展實質上處於停滯狀態。根據監管規定,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60%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120%的保險公司,將作爲重點核查對象。

前海財險表示,監管機構指出其主要風險在於戰略風險、公司治理風險、可資本化風險等。去年四季度,其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爲123.65%。主要面臨公司治理風險的險企還包括渤海人壽、百年人壽、華匯人壽等。

南開大學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副教授郝臣表示,償付能力不達標的險企主要問題出在定性指標方面,而公司治理恰恰是這些風險的根本誘因。中小險企的治理水平較低,其公司治理問題突出反映在治理意願不強和治理能力不足兩方面,普遍存在重業績輕風險、對基層機構治理薄弱、戰略不合理或執行不到位、人員變動頻繁等問題。

多舉措提升償付能力

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對保單持有人履行賠付義務的能力。加強償付能力管理是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的重要手段。償付能力不足的險企,其業務也將受到限制,必須多措並舉進行提升。

一方面,險企需要通過增資、發債等方式補充資本金。例如,都邦保險表示,在改善自身經營情況的同時,積極推動資本金補充計劃,近期增資資金已到位,待批覆後償付能力充足率將有較大提升。

除了補充資本實力,優化業務結構、降低負債成本、改善企業經營也是提升償付能力的重要途徑。渤海財險表示,持續加強車險業務品質管控,嚴密監控賠付率和費用率等指標;同時,堅決裁撤長期虧損、低產能機構,推進降本增效。

針對償付能力喫緊的現狀,三峽人壽表示,重點採取三方面舉措,一是在資產端,調整資產配置結構,降低信用風險、權益風險暴露、增強資產端對利率風險對沖效果;二是在負債端,在償付能力許可範圍內開展業務,控制業務規模和業務結構;三是加強費用管控。

華匯人壽針對業務停滯、無法實現經營目標的風險,擬採取三項舉措,一是按照監管機構的意見和要求,根據整改工作方案全力組織落實;二是積極推動完成公司治理整改工作任務並經監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推動“三會一層”恢復正常運行,實現公司正常的業務經營;三是全力開拓市場,研發產品、控制風險、彌補虧損,實現平穩健康發展。

普華永道中國金融行業管理諮詢合夥人周瑾表示,想要提升償付能力,在定量指標方面,險企要多種渠道尋求資本補充,同時要走資本集約型發展路徑,充分評估不同業務結構和不同投資策略的風險回報水平,做好資本優化配置,提升資本使用效率。在定性指標方面,險企需要完善公司治理,優化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體系,提升風險綜合評級結果。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