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从“康帅傅”到“拼夕夕”,部分经营者为在短期内获取高额利益,采取假冒、模仿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标志,故意造成消费者混淆或者误认,侵夺商标权利人的市场交易机会。为了获得利益,一些企业“傍名牌”行为从来没有停止过。让我们从焦作一驾校因为“蹭名”宇通这起该市首例涉及驰名商标保护案说起……

庭审现场

焦作一驾校起名“宇通”,宇通不干了

作为河南本土品牌,宇通客车不仅在全国知名,还享誉全球。但就是这样一家知名企业,却遭到“被蹭名”的烦恼。近日,焦作中院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公司)诉焦作市宇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驾校)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判决,要求宇通驾校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

宇通公司是一家集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上市企业,“宇通”作为该企业名称简称,长期广泛使用,在消费者市场、汽车制造行业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认可度、知名度和声誉度,也具有极高的商标辨识度、标识度和市场影响力。

1997年,宇通公司注册了“宇通”注册商标;2005年,“宇通”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2014年,被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然而,宇通公司发现,被告宇通驾校在其大门门头上显示“焦作宇通驾校”、玻璃门上显示“宇通驾校”、训练车上显示“宇通驾校”、入口大厅显示“宇通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字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宇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宇通驾校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驾校赔偿并改名,理由是易让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法院审理认为,“宇通”并非常识性用语或通用语言组合,是原告所拥有的驰名商标,被告在其门头、入口、训练车等上面突出使用“宇通”字样,与原告驰名的“宇通”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呼叫等方面相同,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被告提供的服务与涉案商标存在联系,让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因此,被告使用“宇通”并非合理使用,将直接导致涉案驰名商标“宇通”显著性和识别性的淡化,从而使其价值受到削弱。 同时,原告成立在前,被告在其成立时应当知道涉案商标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作为市场经营者,其理应对他人的在先使用的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予以合理避让。

但被告在登记注册企业名称时,仍将企业名称中起识别作用的核心标识确定为“宇通”,明显具有攀附原告商誉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即使规范使用仍足以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焦作中院判决宇通驾校立即停止侵害“宇通”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不得使用“宇通”文字;赔偿宇通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显示,在焦作中院作出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宇通公司与驾校方对判决确定义务达成和解,驾校方已经更名并履行赔偿。

赵秀芳法官

为何看起来两个不相干的产业,却会因为同样的名字而侵权?

在采访中,焦作中院民三庭法官赵秀芳解答了记者的疑惑。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

赵秀芳说,驰名商标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识别度,驰名商标与其商品或服务建立了较为紧密的联系,它所产生的“顾客吸引力”能够转化为巨大的经济效益;二是商品或服务质量恒定、优良,驰名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尽管有档次和价格的差异,但其质量水平都能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对消费者来说,驰名商标即意味着可靠的商品质量和良好的企业声誉,这均是普通商标所不具备的。

“驰名商标的意义在于特殊保护,以驰名为理由、为商标提供注册制度之外的特殊保护,以制止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而言,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扩大到不相同、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实行跨类保护,以保护驰名商标的显著性。”

赵秀芳说,我国目前驰名商标的认定坚持“个案认定”,但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方才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焦作中院自2022年5月1日才对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具有管辖权,本案是该院首例也是目前唯一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但是在2022年,焦作中院曾办理了一批涉及“花花牛”“双汇”等省内知名商标的商标侵权案件。

“相信随着河南本土品牌影响力的扩大、保护意识的增强、保护力度的加大,此类案件会逐渐增加。”赵秀芳说。

管城法院南曹法庭庭审现场

被“傍名牌的”还有“莲花味精”“花花牛”“蜜雪冰城”......

“被告使用‘蜜风味雪冰城’‘蜜味雪冰城’等字样,在文字构成、整体视觉印象等方面都与‘蜜雪冰城’类似,经营范围也一致,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误认,损害了我们‘蜜雪冰城’声誉、品牌形象和市场评价……”

“我们没有直接使用‘蜜雪冰城’字样,与你们的商标有显著区别,而且这些标识只是用来描述口味,这怎么能构成侵权呢?2021年我们网店全年的销量不足1万元,何况我们在接到起诉后第一时间就整改删除了……”

2022年3月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人民法庭内,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正在展开,原被告双方就是否构成侵权各持己见,僵持不下。 最终,法庭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5万元人民币。

河南某公司生产的味精产品上使用有与原告注册商标相近似的“莲花”标识被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80万元。天津一家企业因对我省知名乳制品企业“花花牛”构成侵权,被判赔偿花花牛公司30万元。

郑州市2022年4月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书中提到,2021年郑州市法院系统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4696件,其中不乏“傍名牌”“搭便车”的案件,河南知名企业“莲花味精”和“花花牛”就中了招。

驾校“蹭名”宇通案是河南司法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工作的一个侧影

“‘傍名牌’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所以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也是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一个必要方式。”从事法律工作的韩雪说。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河南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增长了1.63倍,平均审限缩减60%,已成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最短的省份之一,成为企业解决知产争端的优选地。

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770件,审结6596件,结案率75.2%,平均审理期限120.8天,一审服判息诉率88.99%;2022年,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7773件,审结17342件,结案率97.6%,平均审理期限48.5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0.53%。

2022年11月,河南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方面的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省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作出安排。

《意见》强调,要加大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装备、5G等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支撑和驱动作用;加强对驰名商标、老字号的保护,推动自主品牌形成和企业品牌做大做强。

根据《意见》要求,2022年年底之前,各省辖市要确定1~2个县(区)法院、检察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并推行专业化办案模式。法、检“两院”将建立定期会商和重点工作相互通报制度,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健全完善专家咨询库和技术调查官人才库。

2022年12月7日,河南高院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出台《进一步完善我省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中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完成了“三合一”管辖机制的最后一块“拼图”,全省18个地市(示范区)均明确一至两家法院、检察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实现了管辖集中化、审判专门化、程序集约化。

与此同时,河南省高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建立河南省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加强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仲裁委、行业协会、有关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河南正加快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平台

2022年1月17日,《河南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发布,规划提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加快建设新乡、郑州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平台,积极申建洛阳、商丘、漯河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平台。 该文件还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修订《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健全商业标志权益、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地方保护制度,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部门、跨地区协作执法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以省会郑州为例,2021年,郑州新增注册商标突破6万件,有效商标数量超过50万件,位居中部六省省会第一;迈向全国省会城市知识产权工作第一方阵;跻身全国首批10家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行列。

2021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设立中国(洛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洛阳由此成为河南省第2个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城市。

河南知识产权的“小目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

2022年年初印发的《河南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河南将基本形成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实现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向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的转型升级。《规划》提出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225万件等具体量化指标。同时,围绕知识产权全链条,明确了5项重点工作:着力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提升知识产权质量;着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着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提升知识产权价值;着力知识产权高规格服务,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知识产权高素质人才和高品质文化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此外,《规划》还布局了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商标品牌建设工程、知识产权惠农工程等一批“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的知识产权重大工程,突出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特色,助推高质量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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