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無柄的菜刀,奪走了王龍32歲的生命。持刀在他辦公室行兇的,是他的前岳父。

離婚後,王龍與前妻、前岳父因孩子的探望權等問題產生糾葛。2021年6月27日,王龍在其辦公室內,被前岳父宗友全持菜刀砍倒,十天後經醫治無效死亡。

2021年12月,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宗友全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死者母親經濟損失4.9萬餘元。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及死者家屬均提出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此案重審期間,王龍的母親何本俊撤回附帶民事訴訟,放棄民事賠償並拒絕“刑事諒解”。

2023年1月29日,宿州中院重審後宣判,判處宗友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爲,鑑於本案因探望權糾紛引發,王龍在起因上負有一定責任,而宗友全具有自首情節,願意賠償經濟損失,對其判處死刑,可不必立即執行。

死者家屬對被告人“死緩”的判決結果難以接受。2月2日,何本俊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她當天已到宿州市檢察院,提交了刑事抗訴的申請書。

本案被害人王龍的生前照片。本文圖片均由 受訪者提供

探望孩子引發糾紛,前岳父持菜刀殺害前女婿

王龍是宿州市埇橋區朱仙莊煤礦的一名技術員,與本案被告人宗友全的女兒宗靜(化名)原系夫妻關係。2020年12月——婚後第六年,經埇橋區法院調解,王龍與宗靜解除婚姻關係。

王、宗生育了兩個女兒。二人離婚時長女5歲,次女2歲,按協定分別由宗靜、王龍撫養,雙方保證對方每月有四次的探望權。

裁判文書等材料顯示,據宗靜向警方反映,離婚後她多次去看望小女兒,都遭到王龍及其母親何本俊的拒絕。對此,何本俊予以否認。2021年5月,宗靜以王龍拒不履行調解書內容、拒絕其探視女兒爲由,申請宿州市埇橋區法院強制執行,該院立案受理後進行過調解。

2021年6月27日上午,宗靜帶着大女兒,和父親宗友全來王龍家探視小女兒——兩家相距僅數百米。宗氏父女與王龍母親何本俊發生爭執,後來宗靜將大女兒留在王龍家,將小女兒帶回了自己家。沒過多久,王龍及其母親來到宗家,將小女兒抱走。宗氏父女則跟着一路追上去,雙方發生口角和肢體衝突。

何本俊稱,當時宗友全打了她一拳,她則打了他臉部兩巴掌;宗友全則稱,王龍向他頭部打了幾拳,往他身上踢了幾腳。後來,趕到現場的公安民警將雙方帶到派出所。

朱仙莊派出所出具的情況說明顯示,當時經過調解,宗靜與王龍口頭達成一致,通過協商來確定以後如何探視孩子,並不再要求警方處理打架的事——後來的司法鑑定表明,宗友全的損傷程度未達到輕微傷標準。

當天,宗友全從派出所回到家。據他後來向警方供述,回家後他感覺頭暈,想嘔吐,“越想越覺得窩囊”。當天下午三時許,他從家中廚房拿了一把斷柄的菜刀,騎電動車來到王龍上班的地方——朱仙莊煤礦綜掘樓。

6月27日那天下午,王龍在綜掘樓一樓的技術員辦公室上班。同事陳二孩回憶,當天下午3點40分左右,他和一位同事在辦公室寫試卷,王龍躺在另一側的值班牀上看手機。王龍的前岳父(宗友全)走進屋來,說要和王龍談點事,讓他們先出去。於是,陳二孩和另一同事走出辦公室,宗友全隨即把門關上。

陳二孩稱,沒過多久,在走廊上吸菸的他聽到辦公室內王龍喊“救命,殺人了”。他和另一同事連忙推開辦公室的門,看到宗友全手上拿着沒有把柄的菜刀,正朝王龍的頭部砍,王龍被砍倒。他和同事連聲制止,宗友全稱是家務事,讓他們別管,然後一下把門關上。他連忙打電話報警,讓另一同事撥打120求救。

陳二孩等人走出辦公室後,宗友全和王龍之間發生了什麼?

據宗友全後來供述,他當時和王龍沒說上兩句話,王龍就叫他“滾蛋”,還上來用拳頭打他嘴部、肩部。打他之後,王龍用手機打宗靜電話,說宗友全過來騷擾。“我聽到這些,就沒有控制住自己……”宗友全說,他當時把別在腰間的菜刀拿出來,趁王龍給宗靜打電話之際,用菜刀從背後朝王龍脖子左側砍了兩刀,當場將其砍倒。後來他又朝王龍臉上打了一拳,然後拿着無柄菜刀逃離現場,後來打電話報警,主動投案。

救援人員趕到現場後,將王龍送往醫院救治。十天後,傷情嚴重的王龍醫治無效身亡。

警方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

經司法鑑定,王龍系全身多處刀砍傷致創傷失血性休克,終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司法鑑定書顯示,死者頭面、頸項、四肢等部位有多處深淺、長短不一的傷口,符合遭銳器多次揮砍形成。其中,額部右側及右耳後顳枕部縫合創,深達顱骨外板;頸項部左側縫合創,深達頸椎。

法院一審判被告人死刑,案件發回重審後改判死緩

1964年出生的宗友全是朱仙莊煤礦的一名電工,與前女婿王龍算是一個單位的同事。

案發後,宗友全被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十天後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執行逮捕。

2021年11月,宿州市檢察院對宗友全提起公訴。檢方指控:2021年6月27日下午,宗友全從家中攜帶一把菜刀,來到王龍工作的朱仙莊煤礦辦公室內,持菜刀朝王龍的勁部、頭面部等處揮砍數刀,將王龍砍倒後逃離現場,此後主動投案。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宗友全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在訴訟過程中,作爲死者家屬的何本俊,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

庭審中,辯護人提出,本案因家庭矛盾引發,雙方均有過錯。審理此案的宿州中院認爲,事發當天上午,雙方因探視孩子引發的爭執已由派出所調解處理結束。當天下午宗友全持刀進入王龍辦公室,連續砍擊要害部位致王龍搶救無效死亡,“本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當日下午被害人王龍具有過錯。”

宿州中院認爲,宗友全作案手段殘忍,影響惡劣,後果嚴重,雖具有自首情節,也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2021年12月20日,宿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宗友全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判宗友全賠償何本俊經濟損失4.9萬餘元。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宗友全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何本俊,均提出上訴。2022年6月14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裁定,認爲原審判決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宿州中院另行組成合議庭,於2022年11月15日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庭審期間,何本俊申請撤回附帶民事訴訟,獲法庭准許。

“我放棄一切賠償,就是要求判他死刑、立即執行。”何本俊說。

宿州中院重審後查明:王龍、宗靜二人解除婚姻關係後,因王龍拒絕、阻止宗靜探視小女兒,宗靜於2021年5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埇橋區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調解,王龍同意宗靜探視小女兒,但未實際履行。

法院查明,2021年6月27日上午,宗友全父女與王龍及其母親因探視孩子發生吵罵、廝打,王龍對宗友全有辱罵、毆打行爲,後由派出所調解處理。當日下午15時許,宗友全因長期積怨及上午王龍對其打罵而氣惱,攜帶一把菜刀來到王龍辦公室,因與王龍言話不和,持菜刀朝王龍頸部、頭面部等處連續砍擊多次,將王龍砍倒後逃離現場,此後主動聯繫公安機關投案。

王龍死亡前住院治療10天,宗友全親屬支付醫療費2萬元,其餘的41萬餘元醫療費已由王龍單位支付。案件審理期間,宗友全親屬自願將賠償款50萬元交至法院。

宿州中院重審後認爲,宗友全故意殺人,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予嚴懲;鑑於本案因探望權糾紛引發,王龍在起因上負有一定責任,而宗友全具有自首情節,願意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對其判處死刑,可不必立即執行”。

宿州中院重審後,改判宗友全“死緩”。圖爲判決書尾頁。

2023年1月29日,宿州中院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宗友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2月2日,王龍的母親何本俊向宿州市人民檢察院遞交了刑事抗訴申請書。何本俊的丈夫18年前患病去世,如今她又不得不承受失子之痛。她認爲,被告人向他兒子揮砍多刀,十分殘忍。

王龍的4歲小女兒現在仍跟隨何本俊生活。何本俊說,孫女經常鬧着“要爸爸”,“我只能哄她,說你爸爸到外面掙錢去了,掙錢回來就帶你去坐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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