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月3日从宁波海曙区警方获悉,当地一家通讯器材店里的4部手机被第一天来上班、还没入职的新员工偷走,嫌疑人周某某已被刑拘。警方提醒,眼下正是年初招工旺季,企业在招聘中应做好求职人员的审核工作。

1月30日下午,高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通讯器材商店内4部手机被盗,价值3.5万余元。民警调看店内视频,发现一名男子当日中午进入店内仓库,大摇大摆地拿走货架上4部手机后离店。

店长姚女士介绍,该男子是上午来店、尚未入职的周某某,自称有销售经验、稳定客源,到店试用不久后就说朋友要买4部手机,还给她看了朋友订货的聊天记录,她就将手机包好放在仓库,等“客户”取货。在她出去吃午饭的间隙,周某某向其他店员谎称“客户”提前取货,拿走4部手机。

当天下午,周某某被抓获,警方在其住所找到3部被盗手机,另一部已销赃的手机也被追回。周某某对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交代“订货聊天记录”系其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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