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3日讯(记者孙笑天)“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电动车的牌照需要注销吗?如需注销该如何办理?”近日,市民熊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询电动自行车牌照注销相关问题,市交管局给出答复。

江岸区健康街上,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记者孙笑天 摄

熊女士家住汉口。据其介绍,她有一台旧电动自行车,已经使用三年,近期经常出现故障,每次维修都要花费百元左右。为此,她打算以旧换新,购买一台新电动车。但她担心,旧车牌照随意处置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为此,熊女士特意到城市留言板,向相关部门咨询旧电动自行车牌照该如何处理。记者注意到,在城市留言板上还有一些市民咨询类似问题。如家住东西湖区的张女士,把一台旧电动自行车当废品出售了,也担心车牌的处理问题。还有一位市民的电动自行车遗失了很久,不知牌照是否可以注销。

针对市民咨询问题,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回复表示,按照《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车辆灭失的;

(二)车辆因故不在本市管辖区域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或淘汰旧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对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牌证审核无误后,登记车辆注销信息,并收回原行驶证和号牌,出具注销证明。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可到就近交通大队登记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注销。因旧车淘汰办理电动自行车的注销业务,须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提交注销牌证申请书;原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遗失、灭失的,还应当提交行驶证或号牌遗失、灭失情况说明。

【编辑:商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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