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等投資人認爲,“漢富系是用投資人的錢買下底層資產德鄰公寓,德鄰公寓拍賣,投資人理應分得一杯羹。”然而,由於漢富系公司存在基金未備案、資金混同等多項違規行爲,最終導致投資人錢款真實流向成謎。

記者丨盧月佳 王田

編輯丨餘冬梅

來源 | 紅星資本局(ID:hxzbj2020

未經授權不得二次轉載

· · ·

因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上海“活化石”地標德鄰公寓被拍賣。2022年12月22日,德鄰公寓以5億多元拍賣成交,按照該案判決書,拍賣款將歸債權人所有。

而隨着德鄰公寓被拍賣,其背後錯綜複雜的利益糾葛也浮出水面。

紅星資本局瞭解到,2016年底,漢富控股旗下漢富(北京)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富資本”)發行漢富精選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以上海德鄰公寓項目爲最終投資標的,向社會募集資金。

李先生是較早認購該基金的投資人之一。他從公開渠道和知情人士處得知,“認購該基金的共有400多名投資人,募集資金6.81億元。投資人來自全國各地。”

而在2018年,通過股權架構持有德鄰公寓產權的漢富控股,將其抵押借款3億元。後因漢富控股未如期還款,纔有上述拍賣事項。

李先生等投資人認爲,“漢富系是用投資人的錢買下底層資產德鄰公寓,德鄰公寓拍賣,投資人理應分得一杯羹。”然而,由於漢富系公司存在基金未備案、資金混同等多項違規行爲,最終導致投資人錢款真實流向成謎。

律師分析認爲,投資人要證明其與德鄰公寓存在直接關係,必須證明投資款確實流向了德鄰公寓。如果證明不了,僅憑“投資人”這一案外身份,無權介入拍賣款的分配中。 

1.

/ 宣稱投資標的爲德鄰公寓

漢富不動產基金募資超6億元 /

大部分投資人通過漢富控股全資子公司諾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遠資產”),接觸並認購了漢富精選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李先生就是其中一位。

2017年2月,李先生通過諾遠資產的客戶經理,認購漢富精選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2號,投了240萬元。

據該基金產品說明書,產品期限爲1+1年(投資者持有期滿一年後可選擇繼續持有),每年分配收益一次,到期清算兌付。個人投資人的年化收益爲9%/年(稅後)。李先生表示,他收到過兩次利息,一次是9%,一次是4.5%。

王女士曾是漢富控股旗下贏石家族辦公室客戶經理,她認購漢富精選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則是爲了完成入職任務。“這產品2016年就開始賣了,有些人還拿到了利息。”王女士於2018年9月花100萬元認購產品,所認購的產品是之前客戶轉手的,還剩半年就到兌付期。相較於諾遠資產旗下的其他產品,王女士認爲“投資德鄰公寓項目最穩健”。

李先生等投資人介紹,漢富系曾對外宣稱有國資背景。漢富控股實控人韓學淵在2015年介紹,“諾遠兄弟公司國開漢富(全稱“國開漢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爲國開行中國開發性金融促進會在基金管理、投資管理業務領域的唯一合作伙伴。”

2016年7月11日,中國開發性金融促進會在其官網發表“我會聽取控股子公司國開漢富工作彙報”一文,承認二者之間的關聯性。

不過,紅星資本局注意到,2016年7月18日,中國開發性金融促進會官網發佈《關於與國開漢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關係的聲明》,其中提到“我會將統一下屬機構名稱和品牌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據天眼查,國開漢富後改名爲中開金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歷史股東中國開發性金融促進會、開發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分別於2017年5月24日、2020年12月17日退股。

但需要注意的是,李先生告訴紅星資本局,該基金本身與國資無關。

對於投資標的,李先生介紹,諾遠資產的客戶經理曾帶領部分投資人實地看過上海德鄰公寓。“我們都很看好位於上海繁華地帶的德鄰公寓的產值,投資不動產風險還算可控,就算房價跌了,房子還是在那裏。”

李先生從公開渠道和知情人士處得知,“漢富精選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有1號、2號、3號,又細分爲12個產品,共涉及400多名投資者,募集資金6.81億元。”其中,基金2號、3號實際募集規模和對應的投資管理報告數據一致。而基金1號,知情人士給出的明細顯示募集規模爲31749萬元,投資管理報告顯示的募集規模則爲25669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2017年,上海摩碩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摩碩”)成爲德鄰公寓產權人。而漢富控股通過股權直接持有和股權質押的方式,實際控制上海摩碩大部分股權。

漢富資本定期給投資人發來投資管理報告,最近一次是2022年7月。

以漢富精選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2號爲例,根據2022年上半年度投資管理報告,最終投資標的爲上海德鄰公寓,投資人作爲有限合夥人,認購煙臺漢富瀚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漢富瀚越”)的優先級有限合夥份額,上海摩碩實際認購漢富瀚越的劣後級份額。

“結構化設置的意思是,比如在漢富精選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2號中,上海摩碩出資4000萬元,如果房價下跌,也是先虧上海摩碩的4000萬元。”李先生認爲這個模式減輕了投資人的風險。

紅星資本局梳理2018年至2022年7月的投資管理報告發現,漢富資本一直向投資人反饋,其推進德鄰公寓項目出售工作的進展情況。

2.

/ 漢富系旗下產品爆雷引擔憂

德鄰公寓被抵押一事浮出水面 /

這個看似穩健的投資,因諾遠資產爆雷,開始讓投資者產生擔憂。

2018年9月,諾遠資產旗下另一產品“債盈寶”到期後無法兌付本息,涉及資金超過70億元。2019年1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對“債盈寶”項目立案偵查,100多名諾遠資產員工被控制。實控人韓學淵當時並未到案。隨後,王女士所在的贏石家族辦公室也倒閉了。

據李先生提供的其與漢富資本簽訂的投資協議,漢富資本地址在北京市朝陽區天元港中心。2023年1月17日,紅星資本局來到天元港中心,物業告知,漢富資本和諾遠資產都曾在這棟大樓裏,一個在9層,另一個在20多層,但都在多年前搬走。“漢富資本是正常到期退租,諾遠資產是被公安帶了很多人走。”物業方面透露,最終這兩家公司搬去了哪裏,他們也不得而知。

此後,投資者們發現,漢富系還身陷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漢富控股將德鄰公寓抵押,借款3億元。

紅星資本局在裁判文書網查到,《丁曉煒與漢富控股有限公司、韓學淵等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8年10月10日,上海摩碩投資公司作出兩份股東會決議,主要內容分別爲:“全體股東同意公司以持有的上海德鄰公寓爲漢富控股公司向徐工藍海(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體申請的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就漢富控股公司向丁曉煒借款3億元以上海市虹口區四川北路71號2幢全幢房產提供抵押擔保”。

判決書還顯示,上海經石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有權就上海摩碩投資有限公司所有的上海市虹口區四川北路71號2幢全幢房產以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漢富控股有限公司所負第一、二項(漢富控股有限公司向上海經石投資管理中心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保全擔保保險費和律師費。)給付義務範圍內優先受償,上海摩碩投資有限公司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漢富控股有限公司追償。

3.

/ 不動產基金未備案、資金混同

漢富系存在多項違規行爲 /

“德鄰公寓被抵押,漢富控股套現3億元,沒有提前告知投資人。”李先生告訴紅星資本局。

對此,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涵傑指出,“不動產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會通過各種架構去持有房產的產權,這無可厚非。但是基金管理人將持有的房產抵押,相當於對約定的資金用途進行了重大改變,要讓投資人知情。”

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律師袁權補充說明,根據《資管新規》,私募基金屬於資產管理產品,投資方式爲,基金管理人根據底層資產狀況成立私募基金,由投資人進行認購,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與底層資產的主體簽訂交易協議,投資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的是投資協議。

“基金管理人要履行信義義務,勤勉盡責。正常來說,基金管理人要投資相關項目,是要做關聯報備和信息披露的。”袁權稱。

此外,紅星資本局在中基協官網查詢基金產品備案情況,漢富資本管理且已備案的所有基金清單,共39只,但其中並沒有漢富精選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

截圖自中基協官網

北京市證監局2020年2月17日給投資人的回函指出,漢富系旗下的漢富資本等5傢俬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多項違規行爲。

具體包括:未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參與具有“資金池”性質的私募資產管理業務,將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擁有支配權的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投資活動,且不同私募基金進行混同運作,資金與資產無法明確對應等等。

圖爲北京市證監局2020年2月17日給投資人的回函 受訪者供圖

“私募基金的投資應當是定向的,如果基金管理人未將募集款項用於購買德鄰公寓,那麼就存在未按基金投資標的進行投資的行爲,是嚴重的違規行爲。”袁權認爲,關於基金管理人是否按基金合同約定進行投資,應由基金管理人進行舉證證明。

“如果是已備案的基金,尚可以說是基金管理人沒有勤勉盡責。但是基金沒有備案,有故意逃避監管的嫌疑,只能判斷投資人被騙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毛偉認爲。

毛偉補充說明,若漢富系通過虛假宣傳,用實際未備案的基金爲名義,募集資金,本身涉嫌非法集資;若漢富系沒有用募集來的資金購買德鄰公寓,則涉嫌詐騙;其用抵押擔保的方式,間接套現,進一步割裂投資人與底層資產的關係,造成投資人的經濟損失,又涉嫌挪用和侵佔。“具體涉嫌哪些刑事犯罪行爲,需要公安機關偵查確認。”

4.

/ 基金投資人該向誰要錢?

律師:能否證明投資款流向德鄰公寓是關鍵 /

由於漢富控股沒有如期還款,2022年12月22日,德鄰公寓以5億多元被拍賣。

“債權人通過拍賣實現債權,主要是其與韓學淵的法律關係,與投資人不是一個法律關係。”毛偉表示,在民間借貸糾紛案中,漢富精選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人屬於案外,無權介入拍賣款的分配。

而私募基金投資人與底層資產之間,還隔着基金管理人。“因此,投資人與德鄰公寓是間接的法律關係,本身存在割裂性,投資人與基金管理人才具有直接的法律關係。”袁權告訴紅星資本局。

“要想證明投資人與德鄰公寓存在直接關係,就得證明上海摩碩購買德鄰公寓的資金直接來自向投資人募集的資金。”陳涵傑坦言,從目前已公開的信息來看,考慮到資金存在混同的可能性,證明此事的難度較大。

陳涵傑分析,目前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刑事報案,查清向投資人募集的資金是否直接流向德鄰公寓。“刑事途徑具有穿透性,能查到關聯企業的所有資產,理論上涉及到案件的資金,都可以追繳。但還是會優先保障物權人和抵押權人的優先權。否則,按照合同相對性,投資人只能向募集資金的漢富資本主張訴求,屬於民事糾紛。”

“最終是否滿足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還取決於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取證的最終證據情況。”陳涵傑說。

據李先生介紹,投資人曾以“漢富資本在不動產基金項目上涉嫌集資詐騙”爲由,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以下簡稱“朝陽經偵”)報案,但至今未立案。

李先生向紅星資本局表示,2021年8月,朝陽經偵曾以“涉(債盈寶)案資產”爲由查封德鄰公寓,在對諾遠“債盈寶”案起訴時,由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移送至朝陽區法院。2022年8月5日,北京三中院對諾遠資產“債盈寶”案終審,明確德鄰公寓不屬於債盈寶案資產,應另案處理。

李先生表示,朝陽經偵此前回復,漢富德鄰項目暫不能單獨立案,之前是作爲“債盈寶”案線索,掛在“債盈寶”案下查封、移送。現在法院明確這不是“債盈寶”案資產,下一步該怎麼辦,朝陽經偵要請示領導並和朝陽區檢察院商量。按正常流程,案外資產應退回原起訴檢察機關,即朝陽區檢察院。但目前朝陽區法院已將德鄰公寓相關事項移送給執行庭。

紅星資本局1月28日致電朝陽經偵詢問該事件尚未立案的緣由,接線警官並未直接回復問題,截至發稿前,朝陽經偵仍未正面回覆。朝陽區法院電話則無人接聽。

1月28日,紅星資本局致電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詢問拍賣款分配一事,法官單鑫回覆,“朝陽經偵暫時還沒有立案,目前朝陽區法院也沒回復如何分配這筆錢,沒接到書面來函我們也不能隨意分配。”

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也回覆李先生稱,“拍賣本金已經支付給民間借貸糾紛案的債權人,法院還在與朝陽區法院溝通。若朝陽區法院一直沒有書面回覆分配方案,將按正常程序支付給債權人全部利息。”

“這些年,基金管理人通過抵押擔保套現,損害投資人利益的案例不少。許多投資人的錢就這樣被騙走了。”毛偉瞭解到,基金業協會對此類行爲嚴格禁止,會爲需要維權的投資人提供幫助。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