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郭铁)2月4日新京报记者获悉,针对修改“恶意收购”公司章程,麦趣尔已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如果控股股东麦趣尔集团债务债权进一步可执行,不排除控制权变更可能,将尽快取消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1月31日,麦趣尔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议案,其中多处提及“恶意收购”字眼,如规定“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至少十年以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经验”,“在恶意收购的情况下,新改组或换届的董事会成员应至少有2/3以上的原非独立董事会成员继续留任”等。

同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麦趣尔详细说明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公司是否已出现控制权争夺的风险,并说明章程中的部分规定是否存在不当限制股东权利的情形,是否存在不合理维护现任董监高地位的情形等。

麦趣尔2月3日回复关注函称,由于与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债务合同纠纷,麦趣尔集团被轮候冻结或冻结持有的麦趣尔34.03%股份,该案件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其中在2月20日拍卖的20421815 股(占总股本的11.73%)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目前暂不存在控制权争夺的风险。如果因其他债权债务进一步导致控股股东持有的麦趣尔股份被执行,不排除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取消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据麦趣尔此前公告,若2月20日拍卖成功完成过户,麦趣尔集团持股比例将从34.03%降至22.3%。此外,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已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麦趣尔集团偿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约4.807亿元。麦趣尔集团质押在东方证券手中的麦趣尔29670200股(占总股本的17.04%)及名下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存在被拍卖、变卖等处置风险。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赵琳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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