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首席記者郭鐵)2月4日新京報記者獲悉,針對修改“惡意收購”公司章程,麥趣爾已回覆深交所關注函稱,如果控股股東麥趣爾集團債務債權進一步可執行,不排除控制權變更可能,將盡快取消對公司章程的修訂。

1月31日,麥趣爾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章程》修改議案,其中多處提及“惡意收購”字眼,如規定“在發生公司惡意收購的情況下,收購方及其一致行動人提名的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應當具有至少十年以上與公司主營業務相同的業務管理經驗”,“在惡意收購的情況下,新改組或換屆的董事會成員應至少有2/3以上的原非獨立董事會成員繼續留任”等。

同日,深交所下發關注函,要求麥趣爾詳細說明修訂公司章程的原因及公司是否已出現控制權爭奪的風險,並說明章程中的部分規定是否存在不當限制股東權利的情形,是否存在不合理維護現任董監高地位的情形等。

麥趣爾2月3日回覆關注函稱,由於與華融華僑資產管理股份公司債務合同糾紛,麥趣爾集團被輪候凍結或凍結持有的麥趣爾34.03%股份,該案件目前處於執行階段,其中在2月20日拍賣的20421815 股(佔總股本的11.73%)不會導致控制權發生變化,目前暫不存在控制權爭奪的風險。如果因其他債權債務進一步導致控股股東持有的麥趣爾股份被執行,不排除公司控制權可能發生變更的風險。公司將盡快召開董事會審議取消對《公司章程》的修訂。

據麥趣爾此前公告,若2月20日拍賣成功完成過戶,麥趣爾集團持股比例將從34.03%降至22.3%。此外,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已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麥趣爾集團償還融資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合計約4.807億元。麥趣爾集團質押在東方證券手中的麥趣爾29670200股(佔總股本的17.04%)及名下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等,存在被拍賣、變賣等處置風險。

編輯 祝鳳嵐

校對 趙琳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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