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上觀新聞

2月2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湖北省恩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金滿滿”APP關聯企業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存在傳銷行爲,被恩施市市場監管局罰款160萬元,並沒收違法所得8.8億餘元。

“金滿滿”宣稱買黃金能額外賺3.6億

要求客戶“拉人頭”

2021年9月11日,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恩施市人民政府交辦指令,周氏金滿滿珠寶(恩施州)有限公司推廣“金滿滿”APP線上銷售黃金,並對外宣稱“買黃金、送黃金、賺黃金”“購買10000g黃金,得90000g黃金,額外賺3.6億”,該經營活動存在重大金融風險,要求恩施市市場監管局覈查處置。

經查,周氏金滿滿珠寶(恩施州)有限公司爲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在恩施州的授權代理公司。

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搭建“金滿滿”APP商城,要求客戶掃描推薦人的推薦碼註冊成爲其會員。承諾高額返利,誘惑會員購買商城黃金,同時爲了達到高額返利的目的,要求會員推薦他人註冊,形成上下級的層級關係,依據下級會員購買的黃金數量,加速將金豆釋放成金葉,依據自己復購的數量獲得更多的金豆,金葉在商城兌換成黃金,黃金回購或者變賣黃金從而兌換成現金。

運營模式涉嫌組織策劃傳銷

監管部門立案調查

該運營模式涉嫌組織策劃傳銷。恩施市市場監管局於2021年9月15日對周氏金滿滿珠寶(恩施州)有限公司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以涉嫌組織策劃傳銷分別立案調查。

調查發現,當事人爲了吸引會員,對外宣稱周氏金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與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開展戰略合作,聯合推出了黃金電商理財平臺金滿滿商城,同時宣稱“買黃金、送黃金、賺黃金”“所建金滿滿商城APP工信部備案、產品由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生產”“購買10000g黃金,得90000g黃金,額外賺3.6億”,並擬在全國各省、市(州)、縣(市)設立特約代理商。辦案人員同時查明,周氏金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並未與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任何合作協議和開展戰略合作。

揭祕“金滿滿”傳銷模式

擾亂社會經濟秩序被從重處罰

2022年10月17日,湖北三真司法鑑定中心向恩施市市場監管局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對金滿滿APP商城平臺營銷模式進行了剖析:

客戶掃描推薦人的二維碼免費完成註冊,自動成爲推薦人的下線會員

註冊成功系統免費贈送100個金豆,會員自主在金滿滿商城APP上購買Au99.99黃金,該系統設定的Au99.99黃金購買單位爲:1g、10g、20g、50g、100g、200g、500g、1000g。購買價格爲520元/克+56元加工費+1元順豐保價,即577元/克。

購買黃金按照規則送800、1200、1600、2400等不同數量的金豆,金豆按照2%的比例釋放成金葉,金葉可以在商城兌換黃金,每個金豆價值相當於1元人民幣。

會員收益可分爲靜態收益,即會員購買黃金,系統贈送金豆,按照2%的比例釋放完後在金滿滿商城APP上按577個金葉/克兌換黃金,系統按照當天上海黃金交易所的價格回購,或者會員取得黃金後自行在市場銷售,使黃金兌換成現金;

動態收益,當某用戶所屬不同級別(1-9個等級)的用戶在商城成功購買商品後,其所屬上級用戶需要成功加購一定比例數量黃金後,每日釋放產生的金葉會增加,以30日爲一個增加週期。其中當用戶的所屬1級寶盒用戶購買商品,其所屬直接上級不需要加購黃金即可享受加速釋放金葉。

經查實,金滿滿商城共有會員人數爲41576人,最大層級爲71級,其中以“1”爲根節點的用戶下線總人數爲41464人,無根節點用戶有104個,其中有4個用戶共發展下線7人。

湖北省恩施市市場監管局表示,當事人的傳銷違法活動涉案金額較大,涉案人員衆多,所售商品價格嚴重背離市場價值規律,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參考相關規定對當事人應予從重處罰。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經恩施市市場監管局集體研究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並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880738754.09元,罰款160萬元。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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