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2月3日讯(记者 李冠宏 通讯员 黄吉宁 左高捷 李安祺)生命不曾远去,只是换成另一种方式延续。2月3日,广西第3000例人体器官捐献案例在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完成,捐献者捐献出一个肝脏,两个肾脏,挽救了三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据了解,2011年7月,广西作为全国第二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西红十字会正式联合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1年广西产生了14例捐献者,2017年实现第1000例,2021年实现第2000例捐献,2023年2月突破3000例。其中,2022年捐献器官一共535例,捐献例数排在全国第二位。

医护人员向捐献者深深鞠躬。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李安祺 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移植科主任赖彦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民的器官捐献能让更多的器官衰竭患者获得新生,是生命的延续,更是爱的传递。通过器官捐献,能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温暖,也使越来越多的人自愿捐献人体器官,把这种大爱精神传承下去。“生命有终点,但人类相互关爱是永恒的”这是器官捐献者带给我们深刻的生命启示和价值教育。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强表示,全区实现3000例的捐献,是对我们过去工作的总结和肯定,也是新的开始和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努力构建阳光、公正、高效的捐献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我区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造福更多的病患者。

据悉,在全区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广西各级红十字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探索、规范和推动捐献宣传动员、志愿登记、捐献见证、人道关怀、缅怀纪念、信息平台建设和协调员管理等工作,器官捐献体制机制更趋完善,“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理念在社会广泛传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理解和支持,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截至2023年2月3日,广西累计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志愿登记人数160661人;累计实现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3540例,其中器官捐献3000例,捐献大器官近9000个,遗体捐献399例,捐献眼角膜3900多片,使上万名患者重获新生或重见光明。广西生命接力基金累计筹款3702.07万元,发放广西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人道救助金和慰问金3392.18万元。

生命如花!捐献者们的大爱,创造了许多生命奇迹,涌现出了感动中国人物 “最美女孩”何玥、“千里送心”好青年叶劲、全国首例器官移植后再捐献者蒙瑞江、全国检察系统首位器官捐献的爱心检察官宾毅、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张华、跨国捐献者妮卡、23岁的医学生易海欣……等等器官捐献感人事迹。他们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另一个生命因他们的选择而完整、延续、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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