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一過,

孩子們大多收到了不少壓歲錢

這些壓歲錢最後去哪兒了呢?

孩子們可能異口同聲地說:

“交給爸爸媽媽了。”

但您知道嗎?

這些壓歲錢處理不好

可能惹上官司!

不久前

江蘇徐州邳州市人民法院

就辦理了一件孩子起訴父親

返還壓歲錢的案件

那邊官司剛了

這邊又有女兒的壓歲錢

被父親惦記上了

昨天(2月4日)

#父親借女兒3萬壓歲錢不還被起訴#

話題衝上熱搜榜首↓

事情發生在廣州,一位父親以資金週轉不夠的名義向女兒借了3萬元壓歲錢,沒想到卻是“劉備借荊州”一借不還……

在女兒將父親告上法庭要求父親還錢後,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判決涉案父親借用壓歲錢的行爲屬於借款行爲,應還本息。

父親借女兒3萬元壓歲錢

被女兒“追債”

小米(化名)的父母於2021年11月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小米由其母親攜帶撫養。

但是,早在父母離婚前一年,小米的壓歲錢就被父親田某某“徵用”了。田某某於2020年3月1日以資金週轉不夠爲由通過微信向13歲的小米提出借款,承諾每月給小米500元利息,只借3個月。小米同意出借3萬元,並於當天通過其母親的招商銀行賬號向父親田某某轉賬借款3萬元。

小米回憶,2020年6月2日,她向父親提出要求歸還借款,但父親說要再用3個月,小米同意但要求利息更改爲每月600元,父親同意。

2021年4月27日,小米再次向父親提出要其歸還借款,父親稱當時沒有錢等當年6月再還,但直到小米起訴父親的那天,她的父親也沒有歸還這3萬元借款,並且從2021年6月開始,她的父親也不再給付當初承諾的每月600元的利息。

小米認爲

從2020年3月父親借款至自己起訴

歷時整整兩年多

父親一直以沒錢爲由

不肯歸還她的借款

父親的行爲已經侵害她的合法權益

“我借給爸爸的3萬元是紅包壓歲錢。”小米說,自己已經15歲,有獨立的思維和認知,被告作爲父親,已經侵害了她的合法權益,其言而無信的行爲深深傷害了女兒,嚴重影響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

爲維護自身權益,她提起本案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父親向其償還借款本金3萬元及支付利息,並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田某某經法院依法傳喚,沒有到庭參加訴訟。

法院判決屬於借款要還本息

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認爲

田某某應承擔不到庭參加訴訟所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小米與田某某達成借貸合意後,通過其母親將涉案借款轉賬給田某某,田某某對小米的訴訟請求未提出答辯意見,法院認定田某某於2020年3月1日向小米借款3萬元,兩人之間的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成立且有效。

根據小米與田某某的微信聊天內容及小米微信的收款情況,法院認定小米與田某某約定支付利息的情況。小米與田某某之間的微信聊天記錄反映小米自2020年4月起催田某某還款,田某某一直沒歸還借款,小米主張田某某歸還借款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指出,小米按月利率2%收取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間的利息超出按LPR的四倍計算的利息金額,超出的部分應轉爲償還本金,田某某應歸還小米借款本金的金額爲27927元。

法院一審判決

被告田某某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小米償還借款本金27927元,並以本金27927元爲基數向原告計付利息,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不少網友認爲

父母跟孩子承諾的

應該做到

還有網友擔心

這對父女以後怎麼相處

(南方網、廣州日報、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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